荊楚網消息 (湖北日報) 隨著私家車的普及,汽車投訴成為熱點。
去年,全省消委共受理家用汽車投訴402件。
十堰市消費者顧先生投訴,他在該市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國產本田奧德賽轎車,幾個月后發現,車右前輪經常與車體發生磨擦,且輪胎多處有明顯磨損痕跡。多次到服務站調試,均無效果。
武漢市消費者李世偉投訴,他在武漢天欣花園商貿公司(4S店)買了一輛富康,價格7.25萬元,合同約定的車型為1.6L16VAXC,但他發現車尾標志是RPC,而RPC型富康車為1.4L8V型。
以上問題,到底該誰負責?省消委介紹,責任鑒定并非易事,汽車維權有三道難以邁過的門檻。
舉證難。如何證明“問題車”的質量問題,是投訴和法庭審理的焦點。由于汽車專業性太強,車主往往很難舉出對自己有利、對“問題車”不利的證據。
鑒定難。對于“問題車”如何檢測?由誰檢測?權威性如何?能否作為調解和定案的唯一依據?對鑒定結論不服能否申請補充鑒定或重新鑒定?高額鑒定費誰出?系列問題讓車主顧慮重重。
索賠難。個別汽車生產者和經營者不能正確面對投訴,不是敷衍塞責,就是推卸責任,以至于“砸大奔”等事件層出不窮。
省消委提醒:在國家關于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及召回制度尚不完善時,消費者要提高維權意識。
一是到正規經銷商處購車;二是簽訂購車合同時盡可能細致全面,對車型、配置、顏色等各方面都要做出嚴格的書面約定,必要時咨詢律師尋求幫助。(記者周芳 通訊員蔡浩 實習生李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