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斯行駛中發動機爆炸,司機等人受到驚嚇。車主起訴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有限公司(簡稱長安福特)要求退車并索賠11萬余元。前天上午,朝陽法院認定發動機爆炸不排除質量問題,判決長安福特辦理退車并賠車主車船稅等1萬余元。
去年7月26日,山東御泰紅花制品有限公司(簡稱御泰公司)在北京一家4S店,以11.5萬元的價格購買了長安福特生產的福克斯牌CAF7180M型轎車一輛。1個月后,司機開車行駛途中,發動機莫名爆炸,車上5人受到驚嚇但幸無傷亡。
御泰公司向長安福特提出退車,但遲遲未解決,于是不得不租車使用。隨后他們向法院起訴,要求長安福特退車,并賠償租車費、車船稅等共計11萬余元。
其間,雙方對發動機爆炸進行了鑒定。鑒定結論顯示,發動機爆炸與連桿斷裂有一定關系,但由于發動機此前經拆解下來并存放過長時間,具體損壞原因無法斷定。
庭審時,長安福特表示,發動機連桿斷裂可能是進水導致,不屬于車輛質量問題,因此不同意退車。法庭請來檢驗中心的鑒定人員。鑒定人員表示,連桿斷裂的具體原因有兩種,一種是連桿在出廠時就是彎曲的,另一種是發動機進水導致連桿彎曲。
法官審理后認為,鑒定結論雖然沒有明確發動機爆炸的具體原因,但能夠看出,發動機爆炸既可能是使用不當造成進水,也可能是出廠時連桿彎曲。這個鑒定結論沒有排除車輛的質量問題,長安福特沒有證據證明車輛無質量問題,就應對此事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