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標準得到了規劃部門、建設充電站的企業、準備購買電動汽車的消費者甚至普通市民的關注。據了解,標準規定了電動汽車充電站的選址原則、功能要求、技術要求、安全要求、標志和標識。標準為充電站所下的定義是:由3臺及以上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和(或)交流充電樁組成(至少有一臺非車載充電機),可以為電動汽車進行充電,并能夠在充電過程中對充電機、動力蓄電池進行狀態監控的場所。
選址原則要求,充電站的總體規劃應與當地區域總體規劃和城鎮規劃相協調,并應符合環境保護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宜充分利用就近的供電、交通、消防、給排水及防排洪等公用設施。很多想要購買混合動力車的消費者希望充電、加油或加氣在一個站內解決,但這項標準的選址原則中沒有提到現有的油氣站,已公布的資料也沒有對此進行解釋。有專家認為,這主要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慮,建在居民小區附近的充電站是否會對居民的居住及出行安全造成影響。
標準對充電站功能的要求包括基本功能和擴展功能,這些要求說明充電站的功能不僅僅是充電,還有保障安全和公平交易的考慮。基本功能包括充電、監控、計量;擴展功能包括電池更換、電池檢測、電池維護。監控主要是保障安全,是對供電系統運行、充電機運行、充電站安全等整個充電站的監控;計量主要是保障公平交易,是對充電站輸入電能、充電機輸入電能、充電機輸出電能的計量。對于采用電池更換模式的充電站,還應具備電池更換、電池存儲的設備及場所,這個要求對充電站和電動汽車的所有者來說是于己方便與人方便。標準還提出行車道和停車位的要求,防火、防雷等安全要求。標志和標識方面的要求規定,充電站應在醒目的地方明確提供導向標志、充電位置引導標識、安全警告標識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