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國內半掛車生產企業紛紛搶上變更產品公告,力爭在2011年1月1日前完成主要的或者熱賣的半掛車產品公告變更事宜。這個舉動緣于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最近下發的輪胎新規。
今年10月,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下發了《關于調整半掛車產品輪胎使用和評價規范性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指出,按照工信部產業政策司的要求,中機中心對半掛車產品輪胎使用和評價規范性要求進行了調整。對于載貨類汽車及半掛車的總質量,按照使用輪胎的規格和數量,參照GB/T·2977-2008《載重汽車輪胎系列》進行合理性的評價。選用輪胎的總承載能力應大于總質量(申報輪胎型號含層級按實際核算,不含層級的按最大層級核算)且:對N1類汽車(長頭輕型客貨兩用車即皮卡產品除外)及N2、N3類自卸車不得大于申報車型總質量的1.4倍;對其他類載貨汽車不得大于申報車型總質量的1.3倍;對半掛車產品,不得大于申報車型軸荷的1.3倍。《通知》強調,自2011年1月1日起,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半掛車產品,企業應停止生產,并不得上傳合格證。
據悉,《通知》是工信部針對超載推出的又一措施。工信部希望通過對源頭即生產企業在設計、制造過程中規范輪胎的使用,達到治超的目的。
專家認為,從輪胎著手治超,是政府又一個嘗試性的治超措施。限定輪胎的最大承載力,并在產品公告中體現輪胎的層級,能起到有效防止超載的作用。按照《通知》的規定,目前市場上的半掛車配裝的輪胎基本屬于“違禁”產品。據了解,《公告》中現有的8000多種半掛車中,大部分不符合輪胎新規,需要變更公告。
《通知》出臺后,掛車生產企業積極對輪胎規格進行相應的產品變更,同時,他們對輪胎新規也有抱怨。一些企業反映,眼看就要進入2011年,企業要變更大量的半掛車產品公告,時間緊迫,同時還面臨符合新規定的輪胎貨源短缺、不符合新規定的輪胎庫存量大等問題。
還有企業反映,有的車型輪胎變更需要進行多項試驗。在這么短時間內,實施起來困難很大。原《公告》內車型需要在年底前完成變更,但變更成什么類型的輪胎讓專用車企業犯難了。為了符合新的要求,半掛車企業可選的輪胎種類很少,而且這些符合新要求的輪胎貨源不足。這個問題若不解決,即使按新要求變更了產品公告,也很難保證進行正常生產。
有企業的技術人員擔心,實施輪胎新規有可能造成半掛車的安全隱患。他們認為,輪胎是一種易耗品,在使用過程中不斷磨損、變薄,其承載能力越來越弱。通常的半掛車車軸都不是轉向軸。半掛車轉彎、掉頭時,對輪胎的磨損很大。按照輪胎新規,理論上可選用的輪胎,難以正好符合“1.3倍”這個要求,實際選擇的輪胎要低于1.3倍的要求。按照目前國內半掛車的承載量,這種輪胎使用一段時間后,其承載能力非常令人擔憂。經常換用新胎也不現實,因為用戶成本會大大增加。
除了半掛車生產企業面臨上述困難外,配套廠家如輪胎廠和鋼圈廠也面臨著重新研發生產符合標準的輪胎的問題,原因是目前符合標準的輪胎市場上很少。據了解,這些企業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進行研發,還需要制作相應的模具,這需要一段時間。即便如此,研發出來的新產品在未來能否形成有效市場還是個未知數,企業面臨的風險很大。
也有少數企業對輪胎新規治超的作用表示懷疑。這些企業認為,輪胎新規并不能對治超起到實質性的作用,治超效果有限。
山東梁山某掛車廠的一位負責人認為,治超并不是一個部門就可以解決的問題,需要行業主管部門和各職能部門統一思想、聯合行動,從而達到治超的目的。另一位企業負責人表示,政府治超,應從禁止使用鋼板彈簧、強制性安裝空氣懸掛入手,因為使用空氣懸掛的車輛不能超載,一旦超載,空氣懸掛會馬上壞掉。但是,這個辦法在目前根本行不通。
業內專家認為,實施輪胎新規,表明主管部門想從源頭入手來治超。但是,根據以往的治超經驗,即使源頭得到有效控制,中間環節乃至終端用戶如果沒有被納入治理整頓的范圍,仍然難以達到理想的治超效果。治超必須多管齊下、綜合治理、滲透各個環節,而不能靠一個部門努力、控制一個環節來達到治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