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首席記者 羅恒)昨日,市商委通報2010年我市商貿流通領域行政執(zhí)法成果:去年一年,我市共銷毀病死豬肉2395公斤;收繳了7108瓶假酒,貨值210多萬元,其中95%是白酒。
去年收繳7108瓶假名酒
據市商委執(zhí)法處處長戴云介紹,去年一年,我市共開展酒類執(zhí)法檢查1314次,共沒收假冒瓶裝白酒、洋酒等7108瓶,貨值210多萬元。
“沒收的假酒中,白酒占了約95%,被假冒最多的和前年一樣還是茅臺、五糧液、劍南春、金六福等名酒;假冒洋酒、紅酒共占了約5%,來自名煙名酒店的比較多。”戴云介紹,前幾年曾出現的假冒名牌啤酒去年沒再發(fā)現。據了解,去年取締了2個私屠濫宰窩點,銷毀的不合格病死豬肉共計2395公斤。
據市商委執(zhí)法處介紹,和前年相比,我市去年查獲的無論是假酒還是病死豬肉,數量都有所降低,說明制假售假整體情況有所好轉,但就總量來說,仍然不容樂觀。以假酒為例,我市制假售假程度比許多城市都嚴重。據悉,目前有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等近10家名酒廠在重慶都設有打假辦。
處罰制假售假力度不夠
記者注意到一個問題,去年收繳了貨值210多萬元的假酒,制假售假者被處以的罰款總額才區(qū)區(qū)31萬多元;銷毀的2395公斤豬肉,如果按平均16元/公斤的市價計算,貨值就達3萬多元,但開出的罰單總額也不過8萬多元。根據我市《酒類管理條例》和《生豬屠宰條例》規(guī)定,制造和銷售假酒,將被處以違法所得1~5倍的罰款;銷售病死豬肉將被處以3~5倍罰款。由此分析,在打擊制假售假方面,還存在處罰力度不夠的問題。
處罰金額擬提高到10倍
戴云就此坦言,處罰力度不夠,無法對制假售假分子構成致命打擊,也是假酒和病死豬肉屢查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記者了解,市商委正著手對《酒類管理條例》進行修改,其中一個內容就是將處罰金額由現在的最高5倍提高到10倍。對于屠宰和銷售病死豬肉的不良商販,市商委也表示今年將繼續(xù)加大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