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降解的餐具往往使用光敏劑,可能會釋放出對人體有害的酮類。
可降解餐具不等于環保產品。這是記者昨日在廣東省包裝技術協會舉辦的“食品包裝安全與新材料、新技術研討會”上獲悉的。專家指出,新國家標準《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將于今年12月1日實施,新標準范圍從以前的“一次性可降解餐飲具”改為了“塑料一次性餐飲具”,認可了非降解產品的合法地位。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董金獅表示,“降解產品已經不是發展的趨勢”。“國家對不降解的產品也認可了”,一些企業過于追求餐具的可降解性,導致產品反而達不到衛生要求。可降解的餐具往往使用光敏劑,穩定性差的餐具就會產生對人體有害的酮類。此外,降解餐具的使用性能也差,容易吸水滲油,使用不方便。
“可降解”不等于易降解
很多人都以為降解產品就是環保產品,董金獅表示,這是一個誤解,“綠色環保包裝應該符合三點,一是易回收,二是易處置,三是易消納,就是容易被自然環境融合”,董金獅說,要易消納,產品就要能降解成二氧化碳和水,但即使是可降解餐具,也不是短時間能做到的。
“很多降解產品宣稱降解時間為三個月到六個月,但其實這是在實驗室標準環境下確定的,在自然環境下,降解受溫度、濕度等多種因素影響,比如你把飯盒放到沒有水的地方,那么也很難降解”,在自然條件下,降解產品至少需要一年時間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