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家樂福1斤凍蝦仁半斤冰
一斤散裝冰凍蝦仁,解凍后蝦仁不到半斤。花橋一村吳小姐向晨報投訴建設大道家樂福店“以蝦的價格賣冰”。
6日下午,記者在該超市凍品柜看到,商品條碼尾數為2003的冰凍蝦仁,標價14.8元/500克。記者用鐵勺撮起裝袋,重406克,付款12元。化凍后,發現蝦仁重量僅186克,冰重220克,相當于花6.51元買冰。
該店魚課科長胡剛表示,目前供應商對散裝蝦仁含冰率并無標準,店方也沒有。他稱,武漢市所有超市散裝蝦仁都缺少相應標準。他認為,貨物采購進來就是如此,如果含冰少,價位會更高。顧客如有異議,店方可退貨并承擔往返路費。
記者在該超市看到,有的袋裝蝦仁在包裝上明示了含冰率,如“蕙之園”小蝦仁,標稱含冰率為25%。
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羅錦云昨說,經初步咨詢有關質檢單位,未找到冰凍蝦仁含冰率的明確標準。
市小龍蝦協會會長程明認為,武漢小龍蝦仁主要出口到歐美,美國對“短重”處罰非常嚴厲,標稱重量500克,凈重如果少于450克,則被視為故意包冰欺詐消費者,擾亂市場,企業會被列入黑名單,遭受嚴厲處罰。從行業角度來看,冰凍蝦仁的解凍失水率一般不應超過10%(明確標明含冰率的可排除欺詐),但有關部門和商家并未嚴格監督執行。
湖北德馨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陸峰說,商家如人為添加水分,不是賣蝦仁,而是以蝦仁的價格賣冰,就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涉嫌摻雜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