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衛生部監督局有關負責人昨日指出,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嚴禁將三聚氰胺人為地添加到食品中。
但這位負責人同時指出,三聚氰胺作為一個化工原料,用途很廣泛,可用于塑料、涂料、黏合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的生產。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但含量很低。對于這種難以避免的環境帶入,2008年10月,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發布公告,公布三聚氰胺在乳與乳制品中的臨時管理限量值,并公布了相應的檢測方法標準。
根據這一公告,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液態奶、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于規定限量值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
衛生部前日公布了新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其中沒有設置三聚氰胺相關規定。對此,衛生部監督局有關負責人說,“這不是取消對三聚氰胺的限量管理規定,而是因為已有相關現行規定,因此在新乳品安全國家標準中不再重復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