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超市里賣奶粉打出“買五贈一”的促銷價、醫院的一角張貼了奶粉的海報、電視上不斷播放著各品牌的奶粉廣告……這些經常看到的情景實際上都是違規的。
昨日,中消協公布2009年母乳代用品市場監測報告,記者注意到,目前主要存在四類違反《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和《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的現象。盡管三令五申,仍舊有多達104個品牌的奶粉、奶嘴、奶瓶等在商場超市違規促銷。
銷售違規
商場奶粉搞促銷
根據規定,向嬰兒家庭贈送母乳代用品的產品、樣品以及減價銷售產品都是違規行為。在中消協此次調查中,商業零售場所的違規行為涉及多達104個品牌。常見的違規促銷方式是:贈禮品促銷、打出“降價”、“低價”、“特價”標識等特價促銷、散發促銷宣傳手冊、設促銷員。在這些違規行為中,有些比較隱蔽,在其他產品降價、打折、積分、饋贈禮品及返券的招牌下,同時擺放母乳代用品,并實施促銷和減價銷售;有些則無視法規禁令直接對母乳代用品開展促銷。
醫院違規
醫院賣奶粉奶瓶
《管理辦法》明確指出:“醫療衛生保健機構應抵制母乳代用品生產者和銷售者在本部門、本單位所做的各種形式的推銷宣傳。“在此次調查中發現,醫療衛生保健機構內的違規行為涉及37個品牌。主要違規形式是:在醫院產科出現母乳代用品產品展示、在科普宣傳欄中植入產品宣傳、在醫院院內的商業零售場所銷售母乳代用品等。一些醫院甚至是愛嬰醫院的產科病房隨意擺放奶瓶、奶嘴和嬰兒奶粉,醫護人員對此視而不見。有些醫院的醫護人員還主動提示:提供免費嬰兒奶粉的地方。一些醫院的母乳喂養宣傳欄里出現母乳代用品的企業名稱、產品名稱、品牌標識,甚至是產品介紹。
廣告違規
電視播放奶粉廣告
根據規定,禁止發布母乳代用品廣告。這一違規行為共涉及品牌56個,主要違規形式有:通過商業零售場所發放母乳代用品宣傳資料;通過戶外、電視節目等媒體形式宣傳母乳代用品或產品促銷活動等。本次監測結果顯示,在廣告宣傳的違規行為中不僅存在著不易監督管理的小廣告等違規行為,令人憂慮的是,在一些地方衛視臺及街頭路牌廣告也出現了顯而易見的違規廣告。
包裝違規
封面使用嬰兒形象
本次監測活動對母乳代用品包裝進行了監測,共監測到違規行為82例,涉及品牌45個。《管理辦法》規定:母乳代用品產品包裝標簽上,應用醒目的文字標有說明母乳喂養優越性的警句;不得印有嬰兒圖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類似的名詞。在監測中發現,相當多的產品包裝使用嬰兒形象、卡通嬰兒形象、卡通奶瓶、奶嘴形象等;包裝上出現“母乳化”字樣,宣傳類似母乳;母乳喂養的優越性沒有使用正確的清晰可見的文字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