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劣質橄欖果渣油冒充或勾兌成特級初榨橄欖油出售的現象,將得到遏制。記者昨天獲悉,《橄欖油、油橄欖果渣油》國家標準即將于10月1日實施,該標準首次明確油橄欖果渣油不能標稱為“橄欖油”。由于目前市場上橄欖油基本為進口產品,國標因此特別規定,進口分裝產品在標注分裝日期的同時必須標注原產國生產日期。
據上海糧油行業協會秘書長趙志偉介紹,橄欖油目前僅占滬上食用油市場的1%不到,不過正為更多消費者所認可,市場上胡亂勾兌、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現象也開始出現。
據了解,針對市場上不規范的現象,新國標明確規定,橄欖油分為初榨、精煉、混合三種,其中,初榨橄欖油又可分為特級初榨橄欖油、中級初榨橄欖油和初榨油橄欖燈油。而油橄欖果渣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稱作“橄欖油”。此外,標準嚴格規定,橄欖油、油橄欖果渣油中不得摻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初榨橄欖油不得添加任何添加劑。對于生產日期的標注,標準規定,應標示包裝日期為保質期起點日期,進口分裝產品應再注明分裝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