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汪紅)明年1月1日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新國標實施,不合格產品不再按“批次”公布,而改按生產時段公布。
這意味著公布不合格產品的范圍將擴大,企業違法違規成本也大大增加了。專家稱,新國標對抑制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將起到積極作用,對百姓的利益以及使用產品的安全更有利。
今天上午,記者從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獲悉,該產品質監抽查國標由該院與廣東省工商局等部門共同起草,專門針對質監抽查而制定,涉及三項抽查標準和一項復檢標準。
其中,三項抽查標準是:以不合格頻率、每百單位產品不合格數為質量指標,以總體均值為質量指標的抽查標準。新國標最大的變化就是不合格產品不再按“批次”公布,而改按“某時間段產”的商品集合不合格公布。
據了解,至今,正在執行的國家級產品質監抽查制度已實行30多年。
參與起草新國標的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專家告訴記者,一直以來,產品質監抽查采用的抽樣方式都是借鑒企業的產品抽樣方式,從每個批次產品中抽取一定比例的產品進行抽樣檢測。
專家稱,企業抽樣是為了保證出廠產品的合格率,而監管部門的質監抽查是為了發現不合格產品,以保證消費者利益,兩者目的完全不同。而且,企業抽樣量往往較大,而質監抽樣量通常沒那么大,抽樣結果反映產品質量真實性往往會打折扣。
新國標為扭轉此種局面而制定。通過公布“某時間段產”的商品集合不合格,抑制企業產“次品”,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和使用產品安全。
新國標·起草者解讀新變化
上午,參與起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新國標的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專家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并進行了解讀。
“次品”按生產時段公布
取代按“批次”公布 涉及范圍擴大
執法部門進行質監抽查,如發現不合格產品,即稱“某產品某批次不合格”。抽檢部門一旦發現不合格產品,則被確定為“某一時間段產”的商品集合不合格。
專家解讀
不合格產品按“批次”公布,即使還有其他批次產品有相同問題,也無法處理。而按照新國標,改為“某時間段產”,公布的范圍就擴大了。
以“問題奶粉”事件為例,國家質檢總局先公布了一批品牌部分批次三聚氰胺指標可能有問題。隨后,相關部門再發通知,要求9月14日前生產的所有奶粉、液態奶必須下架。
而許多此前生產的產品早已到了消費者手中或正在市場銷售。所以,應表述為“某品牌某時間段產嬰幼兒奶粉不合格”,權威部門通知就不會滯后了。
質監抽查新國標流程
抽查產品質量
如查出不合格產品,按“某時間段產”公布
抽查產品合格
不合格“某時間段產”商品整體下架
不向企業出具“合格”結論
企業成本損失擴大 消費者避免受企業宣傳誤導
新國標將不合格產品分三個等級
A(嚴重):包括食品危害健康安全、家電產品漏電、食品中致病菌嚴重超標等
B(一般):包括一般的技術指標,如面粉水分超標等
C(輕微):包括包裝標識標簽不合格等
按時間段公布處罰加大
企業違法成本加大抑制生產不合格產品
抽查食品等商品的質量后,執法部門只能出具“某一批次不合格”的結論,如果處罰企業,多是處以該批次產品整體出廠價格1至5倍的罰款。
不合格產品將被確定為某一時間段的不合格產品,不再只是“某一批次不合格”,對企業處罰額度會明顯加大。
專家解讀
按照新制定的國標,不合格產品確定為某時間段的產品,一旦發現不合格產品,企業被處罰的額度會明顯加大,等于加大了制售不合格產品的違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生產不合格產品的行為。
另外,如果產品質量過關,被抽查到不合格產品的概率是很低的。萬一出現“小概率現象”,僅有的不合格產品被抽到,企業可要求復檢,復檢的樣本量會加大。如果復檢仍不合格,執法部門就可認定該企業生產的這個時間段產的產品整體不合格,要求其整體下架。
按新國標規定,今后,對嚴重不合格商品,執法部門將可在法定的處罰種類和幅度范圍內,實施最嚴厲的處罰。
質監部門不出“合格”結論
防止被企業用作擴大宣傳
在監督抽查工作中,質監部門目標定位于評估產品總體質量水平,公布合格率,并出具“合格”結論。質監部門只對抽查不合格的結論負責,而對未發現不合格的產品,不負責出具“合格”結論。
專家解讀
以往,一些檢測“合格”的產品廠家或經銷者總打著“合格”的旗號銷售。事實上,這些產品僅是在當時部分指標檢驗合格,質監部門出具的“合格”結論常被企業擴大宣傳;而按新國標,監督部門不負責出具“合格”結論,即防止了被企業當做“合格證”誤導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