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時期,三鹿“問題奶粉”事件已從一家企業的危機迅速演變成整個中國乳品行業的一場生死劫,包括蒙牛、伊利、雅士利等著名品牌企業在內,多家國產品牌奶粉上了黑名單,三聚氰胺似魔咒一樣困擾著消費者,多年積累起來的消費者信心一夜之間崩塌。
如何能使食品添加劑的生產、銷售、使用步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確保食品質量安全,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已成為政府和相關部門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在食品添加劑標準的制定過程中,必須制定和起草含有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和禁用對象條款
隨著人們生活節奏的加快,即食品的消費席卷全球,對食品添加劑需要量愈來愈大。食品添加劑標準的缺失和不完善,以及監管和信息不對稱,給不法商人留下了博弈我國食品安全體系的空間。食品生產與經銷鏈復雜性,難以面對數千種配料的食品,確保每次都能百分之百地檢驗出合格的質量食品,因此加強對食品的監管至關重要。當然,構筑食品安全體系不應是單純的依賴行政監督,也要求有良知的食品企業盡快完善“從原料進貨到餐桌”的食品質量安全控制,引導食品工業朝著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和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的導向上為著落點,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所必需的重要內容。
從上述一系列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出,一些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者放松了質量安全管理,缺乏責任意識、品牌意識和基本道德觀,致使食品添加劑違規生產和違規使用現象較為普遍,出現了嚴重的食品質量安全的問題。要想解決這些問題,從標準的制定入手,大體有這么幾點對策:
在食品添加劑標準的制定過程中,必須明確標注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說明、范圍和禁用對象條款;
在現有食品檢測的國家標準中,主要檢測蛋白質、脂肪、細菌等指標;
在食品添加劑標準中,規定限量、限定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比倒數值,或者限定某一比倒數值,杜絕超量、濫用的添加劑的現象;
生產或使用新的食品添加劑應由申請單位提出質量評價的資料和國內外批準使用的依據,并制定新的食品添加劑標準,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質量監督部門或主管部門審定后,提交全國食品添加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議,報國家質檢總局批準頒發;
在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中,凡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除按規定可加入強化劑外,不得加入人工甜味劑、色素、香精、谷氨酸鈉及不適宜的添加劑等,并在標準中標明;
定期淘汰一些有毒副作用的食品添加劑,同時廢止該產品標準。
二、對一些化學合成有毒副作用食品添加劑,在標簽上應明確標注禁用范圍,或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警示字樣
食品添加劑泛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或后天然物質。食品生產加工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法》、《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和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不得濫用、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非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不得使用不合格和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對其所生產加工食品的質量安全負責,對一些化學合成有毒副作用食品添加劑,在標簽上應明確標注禁用范圍,或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明示字樣。實行銷售明示制度后,可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在食品生產加工中使用了防腐劑、著色劑、甜味劑等食品添加劑的食品,企業使用的食品包裝標簽必須符合國家《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在食品包裝標簽上明示其所使用的添加劑的具體名稱;
在準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中,按國家標準對食品添加劑成分及含量進行標注,必要時應在標簽上明確標注食品添加劑構成成分及含量,其成分及含量所占的百分比;
應當明確承諾不濫用食品添加劑,不使用化工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不用有毒有害的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不生產假冒偽劣食品;
利用媒體讓消費者明晰食品添加劑會對人身健康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如長期攝入三聚氰胺,會造成生殖、泌尿系統的損害,膀胱、腎部結石,并可進一步誘發膀胱癌;長期食入甜味劑、防腐劑超標的食品,可致癌;長期食入含有著色劑的食品,會對人體主要臟器造成損害,尤其對兒童的健康發育會有嚴重的危害;長期食用過量使用過氧化苯甲酰的面粉,對肝臟功能會有不同程度的損害),從而達到逐漸減少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目的。
三、實行食品添加劑的隨機檢驗、檢測制度,添加劑實行售后實名登記制度,禁止食品加工企業購買有毒副作用的食品添加劑產品
目前我國和發達國家的食品行業相比,缺少一項隨機檢查制度。也就是說,除了國家嚴格規定的法定檢驗、檢測項目以外,食品質量檢驗部門可根據知情人舉報、新聞媒體報道甚至自己的經驗和常識來啟動對某些食品非法定項目的檢驗、檢測。在目前企業自律尚未形成氣候的情況下,所有質量檢驗部門不能只檢驗、檢測成品,而有必要將檢驗、檢測項目逐步延伸到企業內部的原輔料。像一些飼養行業,問題主要出在原輔料上,但在成品檢驗、檢測環節卻很難發現。
目前,原輔料檢驗、檢測制度只在出口食品企業中實施,其實出口企業由于面臨國外政府的嚴格審查,企業基本上都建有嚴格的原輔料檢驗、檢測流程。而原輔料內銷這部分企業,卻恰是企業內部管理最為松散的薄弱環節,正需要政府加強檢驗、檢測力度。然而,我們的檢驗布局卻恰恰相反,外銷食品重重檢驗,內銷食品卻只針對成品進行檢驗、檢測,對農產品的檢驗、檢測還需通過制度加以完善。在這種制度下,連續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實在很難說是偶然的。
對食品添加劑生產者則應當建立原輔料和產品出入庫、生產、銷售記錄和產品質量安全檔案的內容,一旦食品添加劑產品出現問題,或引起終端食品的質量安全事故,便于行政部門監管、缺陷產品立即召回、對違法產品追根尋源。另外還規定“銷售食品添加劑應當取得載明食品添加劑銷售范圍的營業執照”。
對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的生產資質、生產條件、內部衛生、生產管理、檢驗手段、質量管理制度、產品出入庫、生產和銷售記錄及包裝標識等方面要加強管理,必須規范生產行為,有利于行政監管部門監管、缺陷產品召回、違法產品的追根溯源;
實行食品添加劑的售后實名登記制度,禁止食品加工企業購買有毒副作用的食品添加劑產品;
生產或經銷食品添加劑應當建立臺賬,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品種、數量、生產廠家、購貨者名稱等事項。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將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種類、成分、使用比例等向當地質量行政監督部門備案,未經備案的,不得用于食品生產加工;
嚴格對添加劑的使用管理,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和建立采購、驗收制度,不得生產、經銷和使用偽造、摻偽、摻假和腐敗污染變質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除應當具備與產品類型、數量相適應的廠房、設備和設施,按照產品質量標準組織生產外,還必須配備能進行毒性分析的實驗室,并建立企業生產記錄和產品留樣制度;
生產、經銷或使用食品添加劑前,應當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的,應當出具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無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不得生產、經銷或使用;
食品添加劑生產者、經營者或使用者必須有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貯存和營業場所。生產、經銷、使用和存放食品添加劑,必須做到專人保管、專柜(庫)存放、專冊登記、定位存放和專人添加,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配備和使用符合要求的計量器具,建立計量器具臺賬,依法進行計量檢定和校準。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不得使用;
要明確添加劑使用違規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同時明確食品添加劑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如在監管中失職瀆職、徇私舞弊,將進行責任追究;
實行食品添加劑計算機系統備案管理,使監督人員審查明確了添加劑的使用范圍、使用量等信息;
對一些涉嫌易發生質量安全的企業實行重點控制,并對有較大問題的企業實行質量安全事故的追蹤和及時對事故危害的有效控制,從根本上解決食品添加劑市場生產、銷售混亂的局面,杜絕不合格或非法生產的添加劑流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
生產、加工或使用食品、化工等添加劑的食品企業,必須實行特殊的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制度;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等單位應當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管理人員使用食品添加劑基本知識進行定期培訓,凡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至少應具備兩名以上經培訓考核合格的食品添加劑管理或技術人員,監管部門還要積極做好服務和幫扶工作。
此外,根據目前市場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混亂、點多面廣、難以監管的現狀。各有關監管部門必要時要聯合行動,要加大對食品添加劑生產者、銷售者和使用者的監管力度,加強日常檢驗、檢測和巡查監督。同時還應集思廣益,調動社會一切積極因素,動員新聞宣傳媒體、社團組織和群眾監督等,形成多種形式的齊抓共管局面,杜絕不合格或非法生產的添加劑再次流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防止食品添加劑質量污染,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金茜 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