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本報東莞記者站報道了消費者投訴東莞旺仔牛奶保質期內變質一事,對此廣州旺旺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廣州旺旺負責供應華南地區的旺仔牛奶,但此前未收到任何相關投訴,因此初步判斷該批次產品并非產自廣州旺旺,對于產品處理情況亦不詳。
池小姐于5月27日在東莞市謝崗鎮某百貨商場購買了一箱32盒尚在保質期內的“旺仔復原乳牛奶”(2008年2月23日生產,125ml/盒),其子女飲用后分別出現腹痛、嘔吐、暈眩等癥狀,池小姐拆開牛奶盒后看到,液體中懸浮著大量明顯的乳凝結塊,俗稱呈“豆腐狀”,她旋即找到購買該產品的商場。池小姐稱,當時商場代表在現場連拆了十盒生產日期與她家中“問題牛奶”相近的在售旺仔牛奶,結果看到里面皆有明顯結塊。
對此廣州旺旺公司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雖然廣州旺仔牛奶生產工廠即廣州明旺乳業有限公司為華南地區供貨,但報道中提到的東莞旺仔牛奶應產自外地。“我們近期并未接到任何與此事相關的市場反饋,廣州旺仔牛奶的銷售也沒有出現類似事件,因此該產品應該不是產于廣州工廠。”該負責人向記者解釋。
對于產品出現不合格后公司的處理方式,廣州旺旺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若是單件產品不合格會由旺旺公司當地的營業部門退換貨進行賠償,如果是批次產品不合格則要由當地市場部反饋至工廠,再由工廠溯源追究不合格原因,并將不合格批次產品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