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屏南(福建)10月12日電 記者郭宏鵬 劉百軍 “我買種子只花了200多元,卻要花3000元去鑒定,這合法合理嗎?不應該將行政執法成本轉嫁到受害的菜農身上。”福建省屏南縣一名菜農購買了花椰菜種子,準備移栽菜苗時,發現全部長了“蘿卜仔”。他向農業局投訴種子質量有問題,但農業局要求其交錢鑒定才能處理。今天這一菜農狀告該縣農業局行政不作為案,在屏南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在庭審中,原告甘某起訴稱,被告以原告沒有繳納鑒定費無法進行鑒定為由拒絕繼續調查處理投訴是違法的。
屏南縣農業局答辯稱,其在原告投訴當天就派員實地調查,已在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本案如不進行鑒定則無法查明真正原因,農業局不具備現場鑒定的資質與技術條件。知原告與經營者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預繳費用,農業局只能依法行政,不予組織鑒定。
法庭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