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奧運期間食品供應安全,加強對定點供應奧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以下簡稱“供奧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供奧運食品生產加工備選企業的監督管理,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制定了《定點供應奧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據了解,該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直至北京奧運會結束,針對北京奧組委和各奧運會舉辦地政府指定的供奧運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提出專門的生產要求和監管措施,以封閉管理、現場檢測、批批檢驗、嚴格準出為工作目標,確保奧運會食品安全。
奧運會是一次契機,可以以此來全面提升城市服務和管理水平。在奧運會期間,安全是擺在城市工作首位的重要工作,如公共安全、交通安全等,而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
4月3日在京召開的全國食品生產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蒲長城要求,全國質檢系統要深刻認識確保食品安全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不斷增強使命感。深刻認識黨中央、國務院在新時期對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要求,切實樹立責任感。準確把握當前我國食品質量和監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切實增強緊迫感。在2008年,以確保奧運食品安全為重點,進一步提高食品生產監管工作水平。
蒲長城強調,2008年的首要任務就是要加強供奧運會食品監管,確保供奧運會食品安全。一要明確重點。首要是供應奧運會食品,也就是供應運動員和媒體駐地的食品安全,包括北京的“兩村兩中心”(運動員村、媒體村,主新聞中心、國際廣播中心)和上海、天津、沈陽、青島、秦皇島等賽事承辦城市的相關賓館、會場;其次是確保奧運核心區域乃至6個奧運會承辦城市的食品安全。確保核心區和賽區所在地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全國杜絕重大事故。二要明確任務。把生產加工奧運會食品的企業管起來,還要查清向奧運會食品供應商提供食品的企業,只要屬于生產加工類企業,都要進行重點監管。三要明確措施,考慮到一切細節,堅決落實到企業,落實到責任人,落實到檢驗機構,落實到環節,落實到產品。四要明確責任。凡是供奧運會食品企業所在省,省級質監局要成立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領導小組,每一家駐廠監管小組要由一名處級以上干部帶隊,發生問題要嚴格追究責任。對于奧運會期間,各地發生問題的食品企業,要依法從重從快處罰,對于頂風違法生產的小作坊,要報地方政府堅決關閉。五要明確時間。4月底前,定點供應企業確定,駐廠人員確定,檢驗機構確定,開展一次對供應奧運會食品企業的集中行動,奧運會期間是重點監管區間,絕不能有監管漏洞,如果企業晝夜生產,質檢部門就要做到24小時監管。
4月17日,國家質檢總局召開全國質檢系統保障奧運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總局局長、黨組書記李長江在講話中指出,保障奧運安全是質檢系統當前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級質檢部門要把保障奧運安全作為最為重要、最為緊迫的重大政治任務,在中央和各有關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加強與奧組委等賽事組織部門的協調配合,進一步突出監管重點,加大監管力度,全力以赴,扎扎實實做好保障奧運安全的各項工作。
一要嚴密監管,切實保障奧運食品安全。加強有關奧運食品標準工作,實施駐廠監管、封閉生產、批批檢驗和封閉供應,指定一批達到國際國內一流水平的檢驗檢測實驗室作為奧運食品檢驗檢測實驗室。構建嚴密的監管網絡,迅速、堅決、嚴厲地打擊假冒奧運食品的違法行為,不斷提高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管水平。
二要嚴格查驗,切實保障進出口食品安全。總局確定進口供奧運的食品實行“指定口岸進口,指定場所存放”,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山東、深圳等口岸為進口供奧運食品的專門口岸。確保奧運賽區的進口食品安全,確保供港賽區食品安全。加強對自帶食品的監管。對全國各口岸進出口食品實行強檢嚴管。
三要嚴格把關,切實保障國門安全。要按照總局制定的奧運會檢驗檢疫工作方案要求,在簡化通關手續、加快通關速度的同時,嚴格檢驗檢疫,加強口岸查驗,切實保障國門安全。
這一系列的重要講話背后,顯示出了國家質檢總局對北京奧運會安全工作,特別是奧運會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視,也為全國質檢系統確保北京奧運會安全,尤其是食品安全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確了工作目標與方法。
在總局領導高度重視、質檢系統齊心協力的背景下,作為具體的指導文件和確保北京奧運會食品安全的重要規定,辦法著重強調了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的食品安全監管中心工作,從政府、企業、質檢系統等多個方面明確了責任,概括來講,辦法著重規定和明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重點工作。
第一,明確了供奧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生產要求。
辦法要求,各奧運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實施嚴格的駐廠監管,并成立企業一把手任組長的奧運會食品定點供應保障領導小組,建立明確的奧運會食品定點供應保障制度。根據企業情況,規劃專用的原輔材料儲存場地、生產場地、生產設備、成品包裝和成品儲存場地,使用原輔材料由供奧運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指定的責任人采購自北京奧組委認定的奧運會食品備選供應基地提供。每一批次采購的原輔材料都要向基地索要檢驗或監測報告等材料備查,每一批次采購的原輔材料必須詳細登記。原輔材料的運輸必須有供奧運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指定責任人全程監督。
辦法規定,所有奧運會食品的生產加工將實行封閉管理。供奧運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針對供應奧運會的食品進行嚴格的批批檢驗并留樣,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嚴禁出廠。供奧運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所有供應奧運會食品包裝上都應使用電子監管碼或其他唯一標識碼。食品的包裝和儲存除按照食品相關要求執行外,必須由指定的責任人進行包裝和負責儲存場地安全工作,并對每一批供奧運會食品建立一整套檔案,供奧運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須將奧運會食品定點供應保障領導小組組成情況和奧運會食品定點供應保障制度,到本地省級質監部門備案,接受當地質監部門的監督。
第二,對質檢部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該辦法要求,各級質檢部門加強對供奧運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建立與各有關部門的溝通機制,嚴防針對奧運會食品供應的人為破壞。在對供奧運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駐廠監管時,針對不同企業分別制定駐廠監管工作規范,駐廠監管小組以處級或以上領導為組長,實行24小時不間斷駐廠。統一指定駐廠監管人員,監督協助企業做好奧運會食品供應工作;同時,對駐廠監管人員組織培訓,具備分析、解決食品安全監督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突發事件能力的人員方可上崗。
第三,明確了奧運會食品的檢測問題。
針對供應奧運會食品的檢測問題,辦法指出,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將共同指定一批檢驗機構承擔供應奧運會食品中興奮劑等特殊項目的檢驗工作,并將盡快向企業告知一批國家級食品檢驗機構作為奧運會食品檢驗機構承擔供應奧運會食品的批批檢驗工作。辦法還對指定的奧運會食品檢驗機構提出了要求。
第四,強調了奧運會食品安全監管的責任。
辦法針于質檢部門進駐所有奧運食品生產企業實行全是空監管的新方式,首次對各方的責任進行明確的界定。
辦法要求,供奧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所在地省級政府應該在人員、經費、設備上保障監管部門對供奧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實施監管。如果因為人員、經費、設備等方面不能滿足實施駐廠監管和奧運食品批批檢驗等重要監管措施的要求,政府應承擔由此導致的責任。
辦法強調,供奧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該對所有出廠的供應奧運食品質量安全負第一責任,在原輔材料采購、運輸、進廠檢驗、儲存,生產加工,成品檢驗、包裝、儲存、運輸,到達目的地簽收等環節出現質量安全問題,所有疑似出現問題的原輔材料和食品不能再行使用,應及時查找原因并予以糾正,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經查屬于原輔材料問題的,應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立即向當地政府報告,并通報農業等部門。
辦法要求,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在質檢部門職責范圍內按照本辦法的要求做好相應監管工作。駐廠監管人員在駐廠監管期間,沒有按照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駐廠監管規范開展駐廠監管工作的,駐地企業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的,追究駐廠監管人員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