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 (實習記者 荊浩) “除蟲以后我愛人現在半拉身體還是麻的!跟噩夢似的!”原告劉女士的丈夫韓先生對在場媒體說。昨天,認為除蟲后留下后遺癥的劉女士將蜀國演義酒樓推上法庭,要求其賠償損失近23萬元,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法庭上,劉女士及其代理律師要求被告方蜀國演義酒樓賠付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近15萬,并要求其支付8萬元的精神損失費。對治療過程以及潛伏期問題,被告沒有否認。但被告方的代理律師表示:“前期排查的費用必須給予認定與廣州管圓線蟲有關聯才能賠付。”劉女士所說的“誤診費”,不完全是與“毒螺”致病有關,不能照單全賠。同時被告在法庭上再次道歉,并希望劉女士能夠“手下留情”。
庭審結束后,韓先生對記者說,15萬不是漫天要價,打官司勞民傷財也并非他們所愿。酒樓方的代理律師告訴記者,現在已經為116人支付了200萬元的賠償金,劉女士要求賠償的金額算是比較高的一個。
此案當庭沒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