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刪帖公司”網站上顯示的宣傳內容。新華社發 一批公關公司號稱專業在網上替人消災,以發帖或刪帖為主要業務,儼然發展成一個產業。伊利“QQ星兒童奶”在網絡上遭遇惡意攻擊一事,是由一家受雇的網絡公關公司通過在網站論壇密集發帖、搜索引擎置頂等手段制造的一起商業誹謗案。在先后發生的三聚氰胺奶粉、金浩茶油致癌、豐田質量門等事件中,也都出現了網絡公關公司的身影。 發帖或刪帖掙大錢 “天涯帖子比較貴,每條2200元;其他網站的帖子每條均價1500元,刪除百度快照另外加錢,每條至少300元。”記者在網上同一家名為“黑先鋒”的“品牌維護”機構的工作人員喬峰剛一搭訕,對方就熟練地發過來這樣一段報價。“差不多的網站我們都能刪。”喬峰說。 這家“黑先鋒”“品牌維護”機構自稱擁有眾多領域的專家組,團隊成員包括2名法律顧問,3名網絡安全專家、8名話題策劃專家、100名編輯和超過500名論壇灌水高手。 “我們能夠通過網站內部關系刪除負面信息,絕對沒問題。”喬峰說。 類似“黑先鋒”一樣從事網絡公關的公司越來越多,它們的主要業務是刪帖和發帖。 公關公司與網站分成 網絡公關公司本著“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理念,在網站和當事企業、個人之間充當著“掮客”。隱藏在網絡公關背后的,則是一條龐雜的黑色利益鏈。 “和平面媒體不一樣,在網絡媒介上撤下一條帖子或是新聞相對容易,只需鼠標一點便了事。” 在浙江一家大型互聯網廣告公司工作過的李名為說,網絡公關公司只要在網站有熟人,一個電話就可以達到目的。“當然,每個人的關系網都不可能那么龐大,因此就用錢解決。我們收了錢之后,跟網站會有分成。” 記者聯系了北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當記者問到為什么刪一條帖子要那么貴時,一位姓孫的工作人員說:“網站不是我們的,我們也要花錢去擺平關系。”他一再要求記者先預付一筆費用:“沒錢不好辦事。” 設局下套敲詐客戶 為了賺錢,網絡刪帖這一新興行業中甚至又衍生出了很多手段:如一些小網站小論壇專門挑網絡曝光帖子轉發,或是自己制造曝光帖,等著人家來刪帖,送錢上門。 北京一家保健品公司的負責人康女士講述了這樣一件事:一次公司員工發現一家小網站上出現了一份所謂浙江省藥監部門發布的不合格產品檢測報告,公司一款主打產品赫然在列,這一報告還被排在了搜索結果的顯要位置。然而與浙江省藥監部門聯系后,發現并無此檢測報告。原來網站偽造并在網上發布此份報告,是想敲詐一筆。 還有一些網絡公關公司給“客戶”設局,先大量轉發然后再刪帖,以獲得更多利益。“黑先鋒”網絡維護機構的工作人員“勸”記者,絕對不能把負面帖子隨意發給一些刪帖公司,“他們就喜歡轉載這種材料,到時候再狠狠敲你一筆。” 刪帖成本低催生網絡公關 在一些大型門戶網站和論壇中,任意刪帖是被禁止的。天涯社區、半島網等網站還聯合發起成立“網絡媒體反公關聯盟”。但是這種抵制,在網絡公關公司洶涌澎湃的“整體營銷”面前,顯得勢單力薄。 李名為說:“因為刪帖成本很低,收費卻很高,而且操作起來并不復雜,進入門檻很低,所以很多從事互聯網業務的公司都開始涉足,當然還有很多是‘個體戶’。” 李名為說,在正規的網站,如果你按照程序聯系他們,并提供相應材料,一般不需要費用他們就會把稿子撤下來。但大多數人找不到聯系的門路,而且很多公司一出事,首先想到的是堵,這就給了網絡公關公司鉆營之機。 >>工商部門 網絡公關是超范圍經營 記者用百度搜索“網絡公關”,結果達到600萬個。據中國國際公關協會發布的《2009中國公共關系行業網絡公關業務調研報告》顯示,目前國內網絡公關整體市場規模已超過10億元人民幣。 據浙江省工商局介紹,目前浙江省登記在冊的“網絡公關公司”經常以文化咨詢公司、廣告公司、網絡公司等代理和中介機構面目出現。 浙江省工商局法規處副處長傅智超認為,目前網絡公關公司經營的業務并不都是合法的,發不實帖、刪帖的行為不屬于工商部門批準的合法經營范圍,可以按照超范圍經營或無照經營進行處罰,而“像那種‘雇用’網絡公關公司發帖,危害到整個奶制品甚至食品市場的行為,涉及違法犯罪,可以追究其商業賄賂罪。” 傅智超說:“‘網絡公關’有兩種方式,一是發沒有依據的失實帖誹謗污蔑競爭對手;二是刪除和自己相關的負面新聞消息,導致事實真相無法被公眾知曉。無論哪種行為都屬于超范圍經營或者無照經營。除了追究企業和網絡公關公司的責任外,涉及的網站和媒體也應該一并被追究責任。” >>專家 花錢刪帖攪亂網絡輿論 目前國內網民已超過4億,網絡已成為民意表達和公眾行使監督權的重要渠道。網絡公關公司的興起,以及它們在一些事件中對網言網語的操縱擺弄,令網民們氣憤不已。 杭州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傅立群說:“刪帖其實是網絡公關公司一種低級的危機公關。公共關系的基礎是誠信互惠,靠欺騙受眾的危機公關,最終會傷及自身。網絡媒體上發布的信息能通過金錢交易來刪除是很不正常的社會現象,這不僅不利于創造一個公平的網絡環境,而且還會危及媒體的公信力。” 浙江省消保委投訴部主任韓志斌認為,網絡作為重要的社會媒體和民意表達渠道,通過金錢交易刪除網絡投訴和所謂的“負面消息”,實際上對公眾知情權、言論自由權也是一種侵害。 有網民在網上發文說,網絡公關公司的出現是利益的媾和,金錢的博弈,是爭奪網絡信息控制權的結果。如果輿論能被錢埋沒,真話能被錢刪除,那不僅是網絡社會公關管理的危機,也是對整個社會公共利益的一種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