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見到了所謂“藏秘排油”由藥監部門審批認定的百草減肥茶的廣告原文,“藏秘排油”在全國各地投放的各式廣告,與國家審批的內容竟然大不相同。
這是藥監部門批準過的瑞夢牌百草減肥茶,也就是被宣傳成“藏秘排油”產品的廣告。在審批號是“京食健廣審(視)第2006050022號”的電視廣告樣本中,15秒的廣告畫面上一直標注著產品批準文號,本品不得替代藥物,適用人群,保健功能等提示字幕,根本沒有出現“藏秘排油”或者藏茶成分的內容;而在實際播出的廣告里,不僅出現了代言人和消費者現身說法推薦減肥產品,還使用了絕對化的語言,實際發布的內容和經過審批的廣告內容完全不一致。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司信息廣告處調研員單寶杰說:“我們國家規定保健食品廣告發布之前,必須要經過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審批。企業在拿到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以后,可以在全國的媒體上進行發布,但是發布的時候不得任意篡改經批準的廣告內容。”
而在“藏秘排油”刊登的平面廣告中,審批內容也被篡改得面目全非。該產品原本的減肥、調節血脂的保健效果,在廣告里被夸大成神奇的“藏秘排油”減肥概念,不但能排油宿便、消除口臭,還能抹平大肚子,使皮膚光澤,不會有任何副作用。安全、快速、不易反彈:而這些誤導性的廣告用語都是國家相關規定中明令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