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北京衛生信息網獲悉,本市將對醫療事故鑒定專家庫成員的評聘進行嚴格要求,原則上禁止聘醫院院長為鑒定專家。
“鑒定工作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公正、科學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有重要意義”,北京醫學會會長金大鵬表示,北京醫學會將不斷完善專家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嚴格專家庫成員的評聘標準。醫學會具體指導意見包括:原則上入選北京市級專家庫的成員應為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家;醫療機構法人代表原則上不能被聘為鑒定專家;建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業委員會。
北京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本市現在的專家庫成員由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要求成員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執業品德;受聘于醫療衛生機構或者醫學教學、科研機構并擔任相應專業高級技術職務3年以上。符合前項規定條件并具備高級技術任職資格的法醫可以受聘進入專家庫。
該工作人員表示,在本市現有的1700余名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家中,絕大多數來自三甲醫院,還有部分是二級醫院具有相關學科特色的負責人。每名入選者都是本著個人自愿的原則,經其所在醫院推薦,并滿足相關條件后方可成為專家庫成員。今后,醫學會將通過對專家庫成員進行調整,以最終達到醫院院長原則上不能被聘為鑒定專家的標準。
各方觀點
正方:院長不參加避免“包庇”嫌疑
北大醫院院長助理潘義生表示,雖然從學術角度來說,各專家組成員都不受定向背景要求,但如果院長參加醫療事故鑒定的話,可能會存在維護兄弟醫院關系等“偏袒 ”因素,所以如果鑒定專家組全部為各學科專家,即不帶任何行政背景的話,單從某起事故的專業出發,可能更有利于醫療事故鑒定的公正性和客觀性。
潘義生稱,不論鑒定專家的身份如何,在鑒定中,都應站在公正的立場上,運用醫學科學原理,綜合分析患者的病情,秉公、科學、依法進行鑒定。同時,鑒定專家要處理好情感偏移的問題,實事求是地進行鑒定。
反方:拒絕院長可能影響鑒定水準
針對醫院院長將不能被聘為鑒定專家的問題,著名醫院管理專家王健康表示,醫療事故的出現不僅是醫務人員的技術問題,其中還包括責任心、職業道德是否良好等因素,院長作為醫院最高管理者,往往都是有著豐富的管理經驗、技術能力和影響力的人,往往能從宏觀的角度辨清醫療事故的本質及問題所在,因此將院長完全拒之于鑒定組的大門之外,對于醫療事故鑒定有著一定的弊端。
王健康說,作為鑒定專家的院長涉及自己單位或所管轄的范圍內以及患者家屬提出回避時的確應該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