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新醫改方案,保障我國母嬰安全、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衛生部27號印發《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項目管理方案》。
衛生部印發的這個方案規定,今年起,國家將利用中央財政專項補助經費,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補助對象是所有農業戶籍孕產婦。
只要是符合條件的農村孕產婦到定點醫療衛生機構住院分娩,按規定這個定點醫療衛生機構就應該給她提供住院分娩的基本服務項目,并且按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減免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的相關費用。填寫“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經費四聯單”,然后這個定點醫療衛生機構再憑孕產婦補助經費第三、四聯單和出院結算清單等,到縣衛生局辦理報賬手續。在整個過程中,農村孕產婦不用花錢就可以享受住院分娩的待遇。衛生部要求各地嚴格按規定執行基本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果收取規定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服務費用,需征得孕產婦本人或家屬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