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居民醫保評估專家組組長王東進透露,《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醫保目錄》)的調整已過了評審階段,全國遴選已完成,待領導小組對評審工作報告審議后,有望11月底發布。
中國在1999年建立起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2000年制定了第一版的《醫保目錄》。并于2004年進行了修訂,到目前為止仍在執行2004年版本,即共有中西藥2198種,此為醫保甲類品種。另外,地方政府可在國家醫保目錄的基礎上增補15%,為醫保乙類品種。
該版本已不能適應醫保覆蓋面增加、醫療消費需求增加的要求。對《醫保目錄》進行修訂成為新醫改內容之一。
藥品的“納入或退出”是重修《醫保目錄》的核心。王東進透露了一些細節,即對調入藥品、調入藥品的基礎資料,由國家藥監局提供,重點對新藥、地方調整增加藥品和評審專家建議增補的藥品進行評審。
國家藥監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所長林建寧表示,遴選新藥品入目錄的范圍可能多半鎖定在現有地方醫保目錄中的新藥。
在遴選原則上,王東進表示,對每一類藥品均按照藥物經濟學原則進行療效價格比較。優先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的品質。“不符合藥物經濟學的藥品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難以支付藥品,予以調整。”王稱,包括醫學證明無效等的藥品,將被“剔除”。
王東進還透露《醫保目錄》調整中的新舉措:在臨床診療規范和用藥指南的基礎上,探索分類管理辦法。“此舉是醫保機構,加強對醫療服務機構管理的新招。” 人保部醫療保險研究所專家對記者稱,所謂分類管理是一種按醫院控制醫療費用的“信用等級”,分別實施不同監管措施的辦法。
北京試行模式是,按定點醫療機構級別,根據其醫療保險管理及醫療費用發生情況分別劃分為A、B、C三類。將管理規范、收費合理、醫療服務優良的定點醫療機構確定為A類。而各項費用指標完成情況及管理工作較差的定點醫療機構為C類。對納入B類管理的定點醫療機構,實行自查和檢查相結合,據自查和審核情況,積分較高的逐步變普查為抽查。
同時,王東進表示,此番重修《醫保目錄》,還首次提出了探索談判機制,即對一些價格昂貴的診療藥品,研究制定相關政策,進行談判準入。一直無緣進入基本醫保目錄的高價藥有機會進入到目錄中去。
除能否進入《醫保目錄》,藥企關心的是,進入目錄后是否再次面臨“降價”?
按現行政策,目錄內的藥品每隔2年會調價一次,上次調整是2007年。“年底出新目錄,明年再調藥價的可能性非常大。”林建寧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