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醫院護理服務
部分醫院護工管理混亂;護士人手不夠令"無陪護"更難推廣
■新快報記者 陳楊 李斯璐 實習生 徐金榮/文
■新快報記者 孟祝斌/圖
近日,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連續兩日發博文探討護工及“無陪護”問題。據記者采訪了解,不少試點醫院正逐步推行“無陪護”,但因護士人數有限,也未能一步到位取消“護工”。目前,部分醫院護工管理混亂,招來患者家屬詬病。
收了30元幫患者走“捷徑”
市民劉先生的姐姐在白云區一家三甲醫院住院。在辦理入院手續時,導診小姐告知他,患者需要先做一系列檢查。
“當時有個護工也在旁邊,辦完手續他就上來問我,想不想不排隊就直接做檢查。”劉先生說,當時護工告訴他,如果按常規排隊,幾乎每項檢查都要等1個小時左右,但只要給他30元錢,他可讓醫院內部員工帶患者直接去體檢。
看著虛弱的姐姐,劉先生雖然有點擔心被護工忽悠,但還是決定試一下。“最后確實沒怎么讓排隊就體檢了,但其實這樣是很不合理的,憑什么要給小費就可以插隊,不給錢就一定要排隊。”劉先生說,這屬于管理混亂,會惡化醫患關系。
受點恩惠給你件干凈病服
曾在海珠區(廣醫一院)陪丈夫住院的何女士也向記者反映了與護工之間的“潛規則”經歷。
據何女士介紹,她本人比較愛干凈,但剛入院時,護工每次總發些呈灰色的破舊病服給她丈夫。“我想讓她換個干凈點的,她就說所有衣服經消毒水洗過后都是這樣的。有時說多了,甚至連病服都沒得換,一套衣服要穿兩三天。”何女士說,住了一段時間后,朋友來看丈夫時帶的水果多得吃不完,何女士就分發給護工。有時家里帶了什么特產,也分些給護工。
“這樣給來給去,我和她們就熟了。有時問他們換件衣服也很自覺地給件白白的干凈衣服給我了。”何女士說,其實并不是說護工是壞人,也有不少是盡心盡責做事的,但確實存在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現象透視
護工:又苦又受氣 希望受尊重
為何會出現護工這個群體,目前的管理現狀究竟如何,護工這個群體自身又有什么話要說?昨日,記者采訪了醫院、管理護工的公司及護工本身,進一步了解內情。
護士不足導致護工出現
據廖新波介紹,護工的產生與醫院30多年的發展密切相關。改革開放后,醫院處于急速發展階段,床護比(病床與護士人數比例)嚴重不足。據一項對全國400余家醫院所做的調查表明,醫療機構病房護士與床位之比平均為0.33∶1,最低的僅為0.26∶1。
舊的公立醫院認識到管理遠遠不適應醫院的發展和醫護人員的積極性發揮,因而開始學習國外的一些做法,護理員(即護工)應運而生,并逐步發展。
有的是承包有的是自聘
為了規范護工這個行業,衛生部1997年第23號文件提出了護工的聘用原則,其中提及“護工不屬于護士編制”、“護工屬于臨時工作人員,可以由醫院統一選聘”等等。然而,目前的護工管理呈現多元化發展:有的是醫院自聘,有的是物業公司承包,有的是家屬自聘。據記者了解,即使是合同制的護工,也有不少是下崗工人或城郊農民,而家屬自聘的護工則更多的是家政公司的鐘點工或老家熟人介紹的村民。
有三甲醫院護理部負責人透露,對于物業公司管理的護工,在招聘時并沒有對護工提出任何技術要求。
三班倒卻只有千元工資
“大家只看到我們不好的一面,其實做這份工真的是又苦又受氣。”曾在白云區某三甲醫院當過護工的王小姐告訴記者,她所在的科室只有三名護工,實行三班倒,相當于是護士的助手。
“每天一早就要將地板等各種東西消毒,然后給患者換床單、換病服,整理膠布等等,事情特別多特別雜。”王小姐說,為了跟護士搞好關系,有時還要幫護士長搞家務,接小孩。而每月工資卻只有1000元左右,同科室納入編制的護士則有3000元-4000元,即使是實習護士也有2000多元。
“有些患者因病心情不好,我們提供服務,他們不斷挑刺;有的則動不動就罵人,把我們當成他們自家工人,一點也不尊重。”王小姐說,其實只要患者和護工良好溝通,并且護工的待遇得到提高,她相信護工群體的發展還是不錯的。
背景資料
無人陪護病房
今年年初,衛生部首次作出規定,明確將病人的面部、口腔清潔,喂飯,翻身拍背等床旁基礎護理內容納入護士工作職責。此后,北京、天津、沈陽等地大醫院紛紛推出“無人陪護病房”,病人不需要家屬照顧,也不用額外花錢請護工,一些基礎護理、生活護理均由護士承擔,家屬過來只需陪著聊聊天即可。
業界建議
廖新波:
須重新界定護工定位
由于不少醫院都收到過患者對護工的種種投訴,廣州有醫院針對該現象為在醫院服務的護工進行專業課培訓。
記者從省第二人民醫院政工處獲悉,醫院從今年6月開始對醫院的96名護工、陪護員進行專業考試培訓。“經過培訓的護工會分別為術前、術后病人制作兩種以上主、輔食及營養餐;能了解不同類型病人心理特點,能與患者溝通……這一系列培訓相當于讓護工、陪護人員‘升級’成新型護工。”該醫院負責組織培訓的政工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考核通過后,護工獲得國家《護理員職業資格證書》方能上崗,不合格者將解除勞動關系。
“護工路如何走,確實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廖新波表示,護工定位在一個什么知識水平和責任水平,必須重新界定。
“目前我們對護工公司的存在還沒有一個嚴謹的工作管理規范,雖然有一部分護工管理公司比較注重知識更新和技巧培訓,但是大部分是缺乏管理的。”廖新波說,護工如果是屬于醫院的臨時工作人員,這部分人應由醫院來聘用,才能保證質量;而由病人自聘護工的情況應該結束,因為只有醫院聘用的護工才可以談護工的責任認定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