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王阿姨這樣買到變質食品的人不在少數。剛剛參加工作不久的高女士就抱怨說:“有時候在超市買的熟食或生鮮食品保質期太短,放在家里兩三天就不能吃了,還有些餅干的外包裝上不明確寫保質期,而是寫某日期前食用最佳,那么過了這個日期餅干是否還能食用呢?”還有一些消費者和王阿姨一樣,明明從包裝上的標識確認產品還未過期,但在實際使用時,卻發現已經變質。那么保質期到底保證的是什么呢?
帶著這些問題,筆者走訪了一些商家。在家樂福超市中關村店,一位賣場工作人員向筆者透露,一般保質期計算的時間起點是商品的出產之日,而非在商場的售賣之時,因此,有些商品特別是一些生鮮食品,在計算它們的保質期時,一定要把它們在運輸流通當中所花費的時間也考慮進去。當被問到為什么有些商品明明還在保質期內,卻也出現了變質等情況時,這位工作人員解釋說,每件商品特別是食物的保質期指的是在適當的保存條件下可存放的最長時間,一些商品在流通環節中難免處于一些不適合其保質的貯存運輸環境,因此的確會出現一些還在保質期內但商品已經不再“合格”的現象。
對此,有關專家指出要解決保質期內不保質或者部分食品保質期太短的問題,一方面需要商品的生產經營者們認真如實地標注生產日期、保質期以及相應的保存方法,加強對商品在流通環節的管理,對過期的或者是已經有損的貨品要做到及時撤架和清理,另一方面質檢、工商等行政部門也要加大監察力度,不僅要嚴把產品出廠時的質量關,也要關注流通中商品的質量,切實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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