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 為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發生,衛生部21日發布公告,就食品中毒等進行預警。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食品安全法頒布以來發布的首個食品安全預警公告。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通報的信息,2010年1月至5月,全國共發生108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2452人,死亡56人。發生在集中供餐單位的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68起,中毒1646人,死亡18人。其中學校食堂是事故報告最多的場所,其次是餐飲單位。集中供餐單位發生食物中毒主要分為細菌性食物中毒和菜豆(又名刀豆、四季豆、面豆)加工不當引起中毒兩種情況。
公告特別提醒供餐單位要搞好加工場所衛生,生熟分開,減少食品污染環節;對于容易被致病菌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如肉、蛋和水產品等要徹底加熱后食用;菜豆烹制時應將全部原料燒熟煮透,確保足夠的加熱時間。
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經綜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警示,并予以公布。
(責任編輯:侯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