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袁京 通訊員陳妍) 醫院在接產時,造成小濤(化名)一出生即患上缺血缺氧性腦病。小濤的父親以孩子的名義將航空工業中心醫院告上法院。法院判決醫院賠償3.7萬元。因航空工業中心醫院未履行判決,日前小濤向朝陽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小濤父親稱,去年4月,其妻在航空工業中心醫院產科急診就診后收住產科,醫院為她使用了“普貝生”引產。結果,小濤出生后便出現輕度窒息,后被診斷為缺氧缺血性腦病,繼續住院治療。因認為醫院存在醫療過錯,小濤父親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醫院支付醫療費2.9萬余元、護理費8099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
法院委托醫學會進行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為構成四級醫療事故,在診治過程中有違規行為,院方負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