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19日電 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物價局一工作人員近日向記者實名舉報,稱近幾年來蕭山區物價局在檢查當地醫院收費情況時,發現醫院亂收費現象嚴重,但最終執法時卻沒有依法處理,而是與醫院“協商定價”,打折處罰。記者就此事進行了調查。
70萬多收費變成22萬
舉報人徐寧初曾擔任過蕭山區物價局城鄉所所長,現為檢查分局工作人員。從1989年到物價局參加工作至今,徐寧初多次參加醫療收費大檢查。
徐寧初說,他參與醫療收費大檢查時,留下了檢查的原始材料,但這些材料反映出的醫院違規亂收費數額與物價局實際處罰的數據形成了“天差地別”。
徐寧初拿出2005年度蕭山區物價局對蕭山區第三人民醫院的明細表。表上顯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該院各種規格的X光片合計為61500張,多收患者的費用為497469元。在CT片項,表上注明,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第三人民醫院CT片 14×17的數量為16800張,多收患者費用207648元。“這兩項相加,蕭山區第三人民醫院違規多收費705117元,這還不包括其他亂收費項目。但物價局最后認定三院所有亂收費項目加起來只有227219.45元。”
為印證蕭山區物價局這樣的行為不是個別現象,徐寧初又拿出蕭山區物價局2006年對第四人民醫院的檢查明細表。記者看到,在CT復制片和CR片一欄里,登記多收金額為535500元。但在蕭山區2006年部分醫院、衛生院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專項檢查匯總表上,記者在四院一欄里看到,所有項目違規收費金額為106684.6元。
物價局和醫院解釋矛盾
記者就徐寧初的舉報事實采訪了蕭山區物價局局長王和瑞。王和瑞表示,徐寧初舉報的醫療收費檢查情況他是第一次知道,因為他沒有參與過具體的執法。
于是,王和瑞馬上叫來物價局檢查分局局長葉帆。葉帆表示,要調案卷才能作出解釋。
等了半個小時,葉帆回來稱2006年度的案卷“失蹤”,只有2005年度的案卷。其中關于蕭山區第三人民醫院的檢查明細表,記者看到了與徐寧初提供表格完全不同的檢查數據。
在這份表中,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三院X光片數量為12120片,比原始表少了49380片,CT片只有4467片,比原始表少了12333片,兩者合計處罰金額為73992.55元,比原始表少了631124.45元。
對于前后相差為何如此巨大,葉帆的解釋是前面表格登記的數量只是醫院購進材料的總數,最后登記處罰的數量才是實際使用數,需要減去庫存和消耗。問醫院庫存和消耗數為何數倍于實際使用數,葉帆稱不清楚。
記者又來到蕭山區第四人民醫院。記者問CR片查處金額和實際處罰金額相差為何如此之大,該院副院長徐忠明的解釋是,當時醫院CR檢查價格是75 元,這個價格雖然比物價局規定的58元要高17元,但是當時杭州市醫院的CR檢查費超過90元,就和物價局講了,這個價格蕭山區醫保部門是承認的,杭州那么高都不查處,蕭山能不能少罰點,所以物價局就沒有按照這個價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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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打折” 是典型的體制腐敗
“我是當時執法人員之一,參與了物價局和醫院的‘談判’,經過討價還價之后,基本上是‘打折處理’的。”徐寧初說,“為什么醫院無法提供進貨清單和檢查清單?為什么物價局不保留原始執法清單?簡單地說,就是物價局本應作為醫院亂收費的監管者,卻最終成了醫院亂收費的幫手,嚴肅的法律標準成了‘游標卡尺’,處罰的錢不會到個人手里,還不如少罰點,和醫院搞好關系,對自己也有好處。只要紀委和檢察院愿意查,我愿意把我掌握的更多材料告訴他們。”
杭州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師說:“看病貴的問題為何難以解決,關鍵原因是監管部門沒有采取切實措施,為了部門利益,置廣大患者利益于不顧,‘執法打折’是一種典型的體制腐敗。”
記者調查發現,現行的物價執法體制確實存在漏洞,由于沒有第三方的介入,一旦物價局“手軟”,亂收費現象就容易失控。為此,有專家建議,應完善現行的物價執法制度,可由患者代表或者人大機構介入執法,對檢查者和被檢查者進行監督,防止“執法打折”,杜絕“內部交易”。
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