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涉及退休者的社會保障新政4月起實施
退休人員可就近變更定點醫療機構、代扣醫保賬戶須本人同意、社區工作者退休后社保關系轉至街道……昨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系列文件,4月1日起,一系列涉及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障新政策即將實施。
醫療費報銷地點也可變更
自2007年4月1日起,當退休人員的個人信息發生變化時,退休人員可通過居住地街道(鎮)社保所辦理定點醫療機構和門診醫療費報銷地點等信息的修改變更手續。個人信息包括:門診醫療費報銷地點、戶口所在街道、戶口所在地址、居住地地址、居住地郵政編碼、本人聯系電話、聯系人姓名、聯系人電話。
以上信息的修改變更,退休人員既可通過街道社保所辦理,也可通過單位辦理。除以上信息外,退休人員進行醫療保險個人登記的其他信息發生變化時,必須通過單位辦理修改變更手續。已轉入街道社保所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當本人居住地址發生變化時,退休人員本人可到居住地附近的街道社保所申請報銷醫療費。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修改變更定點醫療機構等信息也可照此執行。
符合修改變更定點醫療機構條件的退休人員,須持《醫療保險手冊》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居住地的街道(鎮)社保所辦理修改變更手續。
醫保賬戶代扣須經本人同意
針對退休人員居住分散,企業代扣退休人員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存在困難的實際問題,從4月起,分配給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中,將代扣掉退休人員大額醫療互助資金,但此方法僅限于持有基本醫療保險專用存折的退休人員。在職職工與易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大額醫療互助資金仍由所在單位按月代扣代繳。
按照規定,凡選擇醫保賬戶代扣方式的參保單位,必須征得所有退休人員一致認可的意見,方可以書面形式向參保地的區縣社保中心提出申請,經區縣社保中心核準后,從核準的次月起,實施醫保賬戶代扣業務。
社區工作者退休后社保轉街道
社區專職工作者及公益性組織(經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成立)人員退休后,將實行社會化管理及轉接社會保險,可把社保關系轉至其戶口所在地街道(鎮)社保所,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互助保險及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等。
參保人員亡故要辦減員手續
當參保人員死亡后,其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將從其死亡之月的次月停止分配。對未及時辦理減員手續造成多分配個人賬戶的,各區縣社保中心將負責向參保人員親屬追回多分配的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