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革繼勝)《北京市精神衛生條例》將于3月1日施行,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宣傳貫徹該條例大會,記者從會上獲悉,本市計劃在100個街道建立100個職業康復站,使智障人士和精神病患者在社區康復。
??根據本市精神障礙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本市重性精神障礙患病率為10.03‰,約15萬人,抑郁性障礙患病率為3.31%,約5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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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建百個職業康復站
??市殘聯副理事長侯淑芬透露,本市今年計劃在100個街道建立100個職業康復站。智障人士和精神病患者在職業康復站通過參與公益性勞動進行康復。這100個職業康復站將配備具有專業背景的醫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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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患者可享受醫療救助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貧困精神疾病患者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若通過醫療保險后仍無法負擔,可以享受醫療救助,醫療救助一年不得超過1萬元,若還有困難,一年可享受一次臨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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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將建檔案
??按照《條例》相關規定,《北京市精神疾病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已經出臺,將于5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明確,精神疾病為兩類39種,第一類為重性精神疾病,包括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等15種;第二類為非重性精神疾病,包括強迫性障礙等24種。本市將建立精神疾病信息分類報告和管理系統,各區縣精神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轄區內第一類精神疾病患者建立檔案,定期進行醫學訪視。泄露精神疾病患者隱私的醫療機構將處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