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秦暉、謝綺珊、唐迎春、黃楚慧、徐鋒、趙琳琳、柳建云
據國家衛生部藥品不良反應監察中心的數據,近幾年來我國各級醫院的住院病人中,每年約有19.2萬人死于藥品不良反應,而因藥物不良反應需要住院治療的病人則多達250萬人。全國政協委員石炳毅提交提案,建議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促進合理用藥。
石炳毅告訴記者,藥品不良反應(ADR)監測可以追溯到上個世紀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日本和歐洲、南美等地區的17個國家發現了1萬多名海豹肢畸形的嬰兒,經調查發現是由于孕婦懷孕期間服用了用于治療妊娠嘔吐的“反應停”。事件震驚了全世界,使人們認識到即使一個被正式批準上市的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也會產生意外的有害反應。因此藥品上市后,還應加強監測。“反應停”事件后,各國政府開始建立本國的ADR報告和監測制度。
住院病人ADR發生率10%~20%
國際有關文獻表明,目前住院病人的ADR發生率一般為10%~20%,住院病人因ADR死亡的比率為0.24%~2.9%,因ADR而住院的病人約為0.3%~5.0%。而我國的情況可能更嚴重,原因是醫療機構對ADR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廣大醫務工作者對ADR存在一定的誤區。
石炳毅說,真正的藥品安全監測工作是從新藥上市后才開始的。界定ADR發生的前提條件一是藥品必須是合格的;二是藥品使用必須正確。就是說ADR發生時,藥品生產企業、醫生、藥師和患者各方都應該是沒有過錯的。
應建立ADR監測數據庫
與國外相比,我國在ADR監測工作方面相對滯后。石炳毅建議,各醫療機構必須成立ADR監測委員會或者領導小組;對醫生、藥師、護士進行教育和培訓,由專職人員負責ADR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廣泛收集、整理ADR信息,建立醫療機構自己的ADR監測數據庫;加強醫療機構藥學信息工作,使之成為醫院的藥物信息中心。
此外,根據醫院應用藥品的狀況,制定醫院《重點監測藥物目錄》;積極開展藥師的臨床工作,把ADR監測工作與指導臨床合理用藥相結合,為患者建立藥歷,監測患者用藥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