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計10種 須在原媒體刊發更正后方可再售
本報訊 (記者 郭瑩) 昨天起,10種藥品因違法發布廣告,在北京全市暫停銷售(見右表)。這是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首次讓廣告違法藥品下架。下架藥品廠家須先在原媒體發布更正啟事,才可申請繼續銷售。
市藥監局介紹,今年5月份以來的廣告監測顯示,部分治療高血壓、糖尿病等常見慢性病的藥品在廣告宣傳中存在任意擴大藥品適應癥或功能主治范圍等行為,嚴重影響了公眾在購買藥品時的判斷力,為公眾安全用藥埋下隱患。
市藥監局新聞發言人叢駱駱表示,依據今年5月1日新修訂的《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的相關規定,暫停廣告違法藥品所涉及的9個生產企業、10種藥品在京的銷售活動。即日起,各藥品經營單位應立即停止上述藥品的銷售活動。市藥監局已向工商部門通報情況,并建議當地藥監部門撤銷這些藥品的廣告批準文號。
叢駱駱說,如果被暫停銷售的藥品想在北京市場上繼續銷售,相關企業必須在原廣告發布媒體發布更正啟事,消除影響。并在更正啟事發布2個工作日內正式告知藥監局。市藥監局將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如果藥品企業不進行更正,其藥品將一直不得再售。
市藥監局市場處處長吳清純介紹,這項措施是從保護公眾利益的角度出發的。以往相關部門對廣告違法廠家采取罰款的方式,但效果并不明顯。吳清純說,企業更關注自己的信譽。暫停銷售的消息發出后,藥監局接到了很多申訴電話。他說,盡管藥是合法的,但其廣告違法,依然需要按規定辦事。
對于更正啟事的具體內容,吳清純說,目前還在等國家的統一標準。但北京市藥監局已建議企業更正中要有正確的廣告內容,并寫出違法廣告中的違法內容。
今后,市藥監局還會根據監測結果,適時發布下架消息。
-馬上就訪
一廠家不知在京廣告情況
昨天,記者電話采訪了被要求暫停在京銷售的南京同仁堂藥業,其辦公室主任張女士表示,昨天下午,他們已經接到了藥監局的通知電話。張女士說,他們也是第一次了解到需要更正的情況。廠家的山楂降壓膠囊由總代理銷售,他們并不清楚在北京的廣告情況。“需要代理商負責,這件事對藥廠信譽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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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廣告審查增三類新規
今年5月1日新修訂的《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增加和明確了相應的規定:一是撤銷虛假藥品廣告所涉及藥品的廣告文號;二是對嚴重違反藥品廣告的藥品采取行政強制措施;三是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加了有關管理措施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