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4月1日起,凡本市參保人員和本市目前100萬左右享受公費醫療的公務員,進行肝移植、肝腎聯合移植術后的抗排異治療,以及白血病、淋巴瘤等進行造血干細胞移植所花費用都將被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昨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正式對外發布《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肝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造血干細胞移植醫療費用報銷試行辦法》。
肝移植手術
術后抗排異治療費可報銷
據市勞動保障局醫保處副處長王培亮介紹,此次為了減輕醫保患者負擔,將肝移植、肝腎聯合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也都納入到了醫保報銷范圍,但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參保人員進行的肝移植、肝腎聯合移植手術的醫療費用,并不包括在內。
同時,參保人員在肝移植術后進行抗排異治療出院時所帶抗排異治療藥品此次規定不能夠超過一周用量。
造血干細胞移植
5種適應癥范圍內可報銷
王培亮介紹說,參保人員進行造血干細胞移植時所發生醫療費用也被納入到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但是參保人員進行造血干細胞移植,必須要符合5種適應癥:白血病、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癥和再生障礙性貧血。
同時,進行造血干細胞移植時,對于器官(組織)源的取材費、運輸費、供受雙方的配型費和其他與供體有關的費用都不包括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醫療機構
患者必須到指定醫院就醫
“此次實行的是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據王培亮介紹說,凡肝移植、肝腎聯合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和造血干細胞移植的參保人員須到指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并按相關規定辦理就醫手續。如果到非指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以及未辦理就醫手續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給支付。
全市目前有十幾家醫院開展肝移植手術治療,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考慮到醫保人員的具體情況,決定“精選”出幾家定點醫院,具體名單在4月1日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