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臺州10月9日電 (汪恩民王群華王先富)10月9日,發生在浙江臺州、寧波等地,曾引起社會各界和媒體廣為關注的“B超墮胎一條龍”案在三門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籍安徽、湖北、河南的張標、劉凡俠等六名被告人,因利用B超進行非法胎兒性別鑒定、取環、墮胎、抽羊水等行為,涉嫌非法行醫罪、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而出庭受審。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至2005年期間,被告人張標、劉凡俠夫婦為了非法牟利,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在寧波開設地下診所,印制“劉醫生接生”、“劉醫生婦科”等名片廣為發放,專門從事接生和用B超機為孕婦鑒定胎兒性別等非法活動。2005年9月2日,劉凡俠因非法行醫罪被寧波市江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張標夫婦為此暫停非法行醫活動。自2008年11月以來,被告人張標夫婦找到被告人靳好妞商量合作,再次非法行醫為孕婦進行胎兒性別鑒定,并聘請被告人李秋娥為孕婦進行引產、流產手術,雇傭被告人劉超、馬文芹等人為其打工。六名被告人分工負責,購買面包車改裝成流動B超車,到三門、臨海等地走街串巷,形成“B超墮胎一條龍”的罪惡鏈。截止案發共有數百名孕婦在張標等人處進行取環、鑒定胎兒性別、流產等手術,在接受詢問的97名孕婦中就有30余人因為檢測結果是女胎而將胎兒流產。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標、劉凡俠、劉超、馬文芹、靳好妞五人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非法行醫,為婦女取環、通水、鑒定胎兒性別、終止妊娠,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行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秋娥在醫生執業證書未轉到浙江省的情況下擅自個體行醫,為婦女取環、終止妊娠,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庭審中,張標、劉凡俠等六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及定性均沒有異議。
“被公安罰沒的11余萬元是我公司的錢,應該不屬于違法所得錢。”張標在庭上為自己辯解說。據了解,在寧波,張標開起了寶馬車,住上別墅,還搞起了實業,在北侖做起集裝箱運輸生意。
張標的辯護人還認為,這個案件不是以他為首的,不能認定為主犯,本案只是一個普通的共同犯罪。被告人張標認罪態度較好,建議法院能對其適用緩刑。
現年43歲的被告人李秋娥原是湖北監利縣的一名職業醫師,她在庭上承認自已的醫師執照沒有轉到寧波,知道是違法的。但她只是張標請來的,一個月只拿5000元工資。其辯護人還認為,李秋娥一個外地醫生,在寧波找工作難,被張標以高收入為誘餌,讓其進行節育手術行為,其犯罪情節相對較輕。且認罪態度較好,系初犯,建議法庭能對被告人李秋娥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到下午3時許,庭審結束。審判長宣布本案將擇日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