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那些沒有同流合污的養殖戶,政府應該予以扶持和獎勵,這樣才能引導社會抑惡揚善。
“瘦肉精豬”危害國人十余年,一直未得到根除,這里當然不只是監管部門的責任。具體原因還是“肉食者謀之”吧,標準缺失,法律不完善,責任不清,人力不足等這些眾所周知的“借口”,都有無數人說過了。
我在這里就提兩條小建議。第一條是宣傳問題,不僅要向養殖戶宣傳“瘦肉精”的危害、后果及可能帶來的懲罰,另外也要向廣大消費者宣傳如何去買放心肉。這種宣傳以往肯定有,但實在是太少了,要注重效果,不要濫竽充數。第二條文/曉伍應當獎勵個體守法養豬戶就是獎勵問題,這是我要說的重點。
在如今這個誠信缺失、急功近利的社會,什么最難?顯然是講誠信、不急功近利的行為最難。從上到下,都存在著一個“圈”,什么“官圈”、“民圈”、“企業圈”、“國家圈”、“娛樂圈”等。人在這個社會上,就不能脫離這個“圈”;在“圈”中,就得按規則辦事。去年有本書就叫《圈子》,暢銷一時。
單個養殖戶怎么知道市場要什么豬,什么豬能賣上高價,必須得找關系,最終,也不得不被動地加入這個“利益圈”,與這個“圈子”同流合污了。
然而,這次“瘦肉精豬”的調查過程中,我們欣慰地發現,真的還有幾家養殖戶未添加“瘦肉精”,真的是太可貴了。懲惡揚善,現在是懲惡做不好,揚善也沒做足。有人說,“不添加瘦肉精,這就是應該的,為什么要獎勵?”是啊,好多人都這么認為。但現實中為什么卻有很多人做了一點兒應該做的工作,就能得到獎勵呢?比如有些國企老總,年薪成百上千萬,卻還能得到更多額外獎勵和榮譽。
國家對國有養豬企業有補貼,為什么就不能給那些本本分分、踏踏實實的守法個體養殖戶一些補貼甚至獎勵呢?本人認為,不僅要給,而且還應該多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