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晚上咱們別做飯了。上次吃火鍋不是返了咱們120元現金券嗎,咱們去吃一頓免費的晚餐吧。”
“傻孩子,羊毛出在羊身上,天底下哪兒有那么便宜的事兒。其實,酒店對消費者使用現金券設限制,目的就是讓食客每次都有券,每次都用不完,不要一沖動就成了上鉤的魚。”
在轟轟烈烈的商場返券逐漸退出歷史舞臺的同時,餐館返券活動卻愈演愈烈。“滿××元送××元代金券”,在全國不少酒店、餐館已經成為常態。按理說,返券本是好事,可這種消費券的種種限制,讓消費者不經意間走進了商家設下的層層陷阱。
其實,餐館返券活動早幾年就已經出現,當時的形式很簡單,對于提升流水的作用并不大,為此餐館使用得不多。
但近幾年,隨著商場及零售業的返券興起,這種促銷方式又被不少餐館重新揀起,并推出了很多規矩,如:現金券僅限××餐廳使用;當日贈券當日不可使用;現金券不兌換現金,超出實際消費不予以找零;香煙、酒水及特價菜品不能使用本券;使用本券的同時不再享受店內其他優惠;現金券每次使用不得超過當次消費金額的40%;等等。
事實上,餐館返券是一種復雜的促銷手段,消費者很難完全猜透其中的規則,而商家之所以這樣做,主要是抓住了消費者的消費心理,成本100多元的一桌飯菜,可以賣到500元,利潤很大。一般消費者拿到返券往往為了花掉它而來再次消費,返券正是抓住了消費者的這種心理。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返券只不過是一個虛設的“誘餌”,只不過是一個噱頭。
消費者在用餐時,如果餐館方面沒有對現金券進行明示,則屬于“消費陷阱”。消費者一旦發現自己被欺騙后,要保存好證據,方便日后舉報。同時,消費者在飯店使用餐贈送消費券時,要問清楚使用情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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