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南陽工業學校聯合大專班2008級的數百名學生過得很鬧心——放假前,學校告訴他們,因為他們上的該校與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聯合辦學的大專班“遭遇騙子”,他們將無法獲得畢業證。要想獲得畢業證就必須參加今年6月份湖南某學院的對口招生考試,要到2013年才能獲得畢業證。
“學校遭遇騙子,讓我們學生來承擔后果,我們怎么想都覺得很冤枉!”一名受害學生氣憤地對記者說。
700余名學生無法正常獲得畢業證
小劉是南陽工業學校“1+2”大專班電子商務專業大三的學生。2010年10月,他進入南陽市某醫院實習。按照計劃,他今年獲得畢業證之后就能轉為正式員工。“現在因為學校的原因,畢業證不能按時發放,我這個工作機會可能就沒有了。”
“1月6日那天,班主任到教室公布原來的畢業證發不下來了,要6月份去湖南一所學校參加考試,通過考試的要到2013年才能拿到畢業證。”小劉說,“但當時班主任并沒有說明原因,然后就離開了教室。”
后來,小劉了解到不僅他們班的60多名學生無法獲得畢業證,而且2008年和2009年入學的“1+2”大專班700多名學生都無法按原定計劃獲得大專畢業證。
由于學校遲遲沒有對此作出詳細的解釋,1月9日晚,有學生找到該校負責招生工作的景群副校長,要求給出明確的解釋和答復。
“當時學校的領導大部分都到了現場,告訴我們是因為原來與學校聯合辦大專班的學校出了問題,所以不能發畢業證,并為學生想好了解決辦法,就是參加6月份的考試,拿另一所學校的畢業證。”小劉說。
由于對學校提出的解決辦法并不滿意,1月10日,有學生到南陽市委、市政府反映問題。
“政府方面沒有給出答復。之后又有學生去找了景群副校長,這時校長的態度很強硬,說如果不參加6月份的考試可以退學費,但是算退學,以后與學校無關。”小劉對學校的這種態度很憤怒。
學校聯合招生遇騙子
記者了解到,南陽工業學校是一所以工科為主的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身并沒有大專教學資質。后來,該校宣稱,成為南陽某學院五年制專科教育基地,2008年又與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聯辦“1+2”大專班,大專教學都在本校進行,學校形成了3年制中專、“3+2”大專、“1+2”大專三種教學模式。
該校招生辦主任介紹說,2008年,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原招生辦主任黃世奇來到南陽工業學校考察,商量聯合創辦“1+2”大專班。后來南陽工業職業學校也到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進行了考察,兩所學校簽訂了聯合創辦“1+2”大專班的合同。
按照合同,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負責申報招生計劃,招生審批,發放錄取通知書、入學證明;南陽工業學校負責組織招生、教學。“1+2”大專班包括機電、計算機、電子商務、會計4個專業。
2008年共招生400多人,每名學生每年學費都在6400元左右。從該校學生提供的2008年收費單據上看到,費用共分為三部分:學費1920元,書費200元,聯辦費4100元。另外學生每年還要交400元的住宿費。
2010年12月底,南陽工業學校去江西為2008年招收的這批學生辦理畢業證,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經過核對后發現,學校招生信息庫內根本沒有與南陽工業學校聯合辦學的2008級、2009級學生名單。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有關負責人也稱,當時該院原招生辦主任黃世奇已經因刑事犯罪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緩期一年執行,并被學校開除。經當地公安部門鑒定,黃世奇與南陽工業學校簽訂的聯合辦學合同、公章均系其偽造,屬于黃世奇個人行為。
南陽工業學校1月13日在校內張貼的一份《學籍辦理情況說明》中稱,為解決部分大專生的學籍問題,該校將組織學生參加2011年對口招生考試,對于認真參加輔導學習并順利參加2011年對口考試的學生,學校確保學生通過并取得普通大專學籍,現已取得的在校各科成績仍然有效并轉入新學籍,學校按原教學計劃安排學生在本校完成學業,考核合格者學校于2013年頒布教育部網上可查的普通大專畢業證。另外,學校將全部承擔參加2011年對口考試所需的報名費、體檢費、往返路費、住宿費、注冊費等費用。
記者撥打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的多個辦公電話核實有關情況,但是電話無人接聽,無法與該院取得聯系。
學生損失誰來負責
據了解,聯合辦學的雙方需要在學校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審批,必須在取得教育部門招生計劃的前提下進行招生。
南陽工業學校招生辦主任說,2008年招生時并沒有到南陽市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審批。
南陽市教育局一負責人表示,2008年南陽工業學校與其他學校聯辦“1+2”大專班“并沒有向我們打招呼,這也不歸我們管”。
該負責人介紹,中專和大專聯辦,學籍是在大專學校所在地注冊,雖然南陽工業學校是市管中專院校,但像南陽工業學校和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聯辦大專不歸他們管,學籍也是在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所在地注冊。
另據河南當地媒體報道,根據雙方聯合辦學合同規定,1個學生交1.8萬元,南陽工業學校自己留1.1萬元,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得7000元。但是,據南陽工業學校副校長景群講,向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支付的款項,并未匯入該校賬戶,而是打到了黃世奇的個人銀行卡上。
“學校受騙了就推脫一切責任嗎?即使我們按照學校安排的補救措施參加了對口招生考試,還要等兩年時間才能獲得畢業證。這兩年我們找工作都會遇到麻煩。這不是浪費我們兩年的時間嗎?我們的損失誰來賠償?”一名學生十分氣憤地說,“如此明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聯合辦學,怎么就能順利地開展招生活動?有關監管部門是干什么的?學校在長達數年的時間里,怎么都沒有發現這個明顯的騙局?是學校領導太笨,還是學校本身也存在貓兒膩?我們希望有關方面對此展開詳細的調查,給我們受害學生一個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