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后順豐能讓用戶看到什么?
遠在千里之外的貨品,短短幾天便會出現(xiàn)在自己身邊,信息化的普及應用讓人們體會到了現(xiàn)代快遞物流的方便快捷。但是長期以來,物流業(yè)將拓展網點覆蓋作為贏得競爭的核心要素,卻對服務在整個體系中的作用認識不足,以至于行業(yè)的亂象不斷。如,行業(yè)在保持快速發(fā)展的同時,投訴更是居高不下。近期,頻頻接到有關順豐快遞的投訴,投訴中反映出的“拖延”式服務問題很值得人們深思。
保價物品損壞,順豐理賠耍“無賴”
韋先生在2010年3月26日通過“杭州順豐快遞”快遞了一款價值5000人民幣的Vertu 手機到深圳。當時已為手機保價,保價費為申明托運貨物的千分之五(申明價值為5000人民幣)。3月27日,手機在到達深圳時,收貨方發(fā)現(xiàn)此物品已損壞,在拒簽后將此情況告知韋先生。在了解情況后,順豐表示即時進入理賠程序。
原本應該順理成章的理賠,在順豐拖延式的服務中變得不再簡單了。先是企業(yè)相關人員電話咨詢理賠問題,順豐問他是否接受維修,韋先生表示,自己的手機是全新的還在無條件更換新機的三包期內,并表示自己的底線是全額賠款或賠償同樣型號和款式的手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維修建議。
在這之后,順豐理賠人員在4月6號與他進行過10分鐘的簡單交流。該人員表示,企業(yè)有兩個方案,一種就是為韋先生維修手機,另一種就是賠償用戶最多6倍的快遞費。并且還振振有詞的拿出以前相似的例子讓韋先生參考:之前快遞一款高檔手表,也有保價10000元人民幣,最后順豐也沒有全賠。
這樣的服務和理賠態(tài)度顯然不能讓用戶滿意,快遞公司自己犯的錯誤怎么能讓用戶買單呢?韋先生表示,如果順豐不全額賠償或賠償同樣型號、同樣款式的全新手機,他將會采取更強烈的手段處理此事。
除上面霸王式的賠償外,“拖字訣”也是順豐愛用的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