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價值32660元的翡翠手鐲在保價20000元后于2010年4月1日通過順豐快遞寄出。到達目的地后,收貨方發現此物品已斷成兩截。遂撥打了順豐的電話,順豐客服表示會盡快給王女士答復。
4月4號王女士將自己的聯系方式留給順豐人員,第二天,順豐工作人員在進一步了解情況后,只留下了一句“我們會盡快處理”。
王女士表示,直到4月7日晚上順豐快遞也沒和她就此事進行過任何溝通。價值幾萬元的物品在損壞之后一直未得到滿意答復,在這拖延式理賠中,越來越多的用戶深受其害。
貨物丟失,只賠償幾倍運費?
電腦主機在順豐快遞員接手后一個小時便丟失。這樣倒霉的事情讓寧小姐遇到了。她在投訴中寫到,2010年3月27日自己的電腦主機被粗心大意的快遞員弄丟之后,電腦城寄件方一直和順豐談賠償的事情,當時寧小姐的電腦主機市價評估大概為2700元。
但后來,弄丟物品的快遞員和寧小姐談賠償問題時,表示珠海順豐認為這件事是快遞員個人錯失,只能賠運費5倍給我,而快遞員只能自付四五百元賠償費。這個處理讓她很不滿。在這之后,順豐再也沒有就此事主動和用戶進行過協商。
寧小姐表示,自己的電腦中存有個人信息和學習資料,這些東西的丟失對自己的學業和工作造成了很大影響。但順豐一直未能真正地為用戶解決問題,只想以少量的賠付安撫用戶,這種做法實在不可行。
葉先生遇到的事情也是讓人難以接受,他表示,自己2010年1月11日在廣州使用順豐快遞郵寄了兩臺港行N97手機至上海,價值7005元。這次是順豐工作人員上門收件,由于是代收貨款的快件,兩位工作人員在現場確認完畢后,物品很快就被寄出。
但1月22日不知道什么原因,快遞的物品又重新回到廣州。這時投訴人葉先生發現此物品外包裝已被拆包。外包裝上的割痕被一條綠色膠布纏著,拆開后,原本裝手機的盒子應經變成空的了。在場的快遞員當時就將出問題的快件帶回了公司。
葉先生稱,在發件和收件時都有順豐工作人員在場,因此,可以確定自己郵遞的手機已被偷走。值得一提的是,從2010年1月12日快件到達上海集散點派件,再到2010年1月19日離開上海之間,順豐快遞公司在不通知用戶的情況下,私自更改其要求送貨的地址,直到快件22號返回廣州市。快件走這樣曲折的路程到底是為什么?
無奈之下,葉先生已多次撥打順豐公司服務客服電話4008111111咨詢該事的處理情況,但得到的答復是最多按照運費的9倍賠償。對于這樣的答復,葉先生并不同意,隨即在315消費電子投訴網上投訴。順豐速運在接到315TS轉出的投訴后,最終答復,“順豐聯系客戶協商理賠事宜,但因此單客戶未選擇保價業務,我司提出的理賠方案與客戶賠償要求差距較大,待進一步持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