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物品出問題,怎能讓用戶為其買單?
順豐速運作為一家知名快遞公司,理應有相當完善的客服體系來服務用戶。但事實卻是,越來越多的用戶對其服務態度和解決問題的方法產生了懷疑。
當用戶的物品被快遞公司接收后,企業理應承擔起用戶物品完整和不受損壞的責任。但如果順豐在出現問題時一味拖延或敷衍了事,對用戶的傷害可想而知。
曾舉何時,“北有宅急送,南有順豐”,可見用戶當年對順豐是頗有好感的,只是類似上面這類霸王式的賠償或者干脆敷衍了事,如果任由其發展,以后還有誰敢再用順豐?(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小潔)
后記:
本文發出后引起了順豐公司的高度關注,就文章中反映的問題,順豐日前給予了如下回復:韋先生的投訴順豐公司于4月8日與他達成了賠償共識,1200元的理賠金于13日通過轉帳方式支付。王女士有關價值32660元的翡翠手鐲損壞一事,順豐公司認為托寄物價值較高,且商品真偽無法確認,需核實價值再作賠償(客戶明明保了2萬元,理賠時為何還需對物品進行鑒定,令人費解),而其它的用戶順豐也表示已進行了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