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的王女士對東芝品牌充滿好感,認為東芝質量過硬,因此便在2010年國慶期間賣場一次性購買了近三萬余元的東芝產品,其中包括3臺電視機,1臺洗衣機,1臺電冰箱。而近日,王女士卻向維權網發來維權信息,痛訴東芝的種種問題,這又是為何?
消費者訴東芝服務態度差反映問題遭掛電話
王女士向編輯介紹稱,她購買的東芝洗衣機于10月中旬到貨,由于當天并非休息日,在收到貨后她未仔細查看洗衣機就直接上班去了。12月初她準備安裝洗衣機時,卻發現洗衣機外殼兩側有明顯的凸點,很明顯是由內部向外部凸出,用手按還伴有響聲。
隨后,王女士通過賣場聯系到東芝售后,東芝維修人員檢測后,認為是洗衣機桶在運輸過程中,搖晃碰撞外殼導致外殼凸出變形。東芝維修人員表示愿意免費為王女士更換外殼,或者給予三百元的經濟補償。
但王女士認為,一臺新的洗衣機只是經過運輸就會造成洗衣機桶與外殼碰撞,是洗衣機的質量存在問題,所以要求東芝給予更換。
“東芝的售后人員態度非常惡劣,對如此質量的產品沒有任何歉意,且反復和我強調超過了國家規定的“三包”服務范圍,不能退貨或者換貨,沒等我說完就掛了電話。”
購物數萬元遇問題遭“變臉”
據王女士介紹,在她購買產品時,賣場的銷售人員非常熱情地向她做產品的介紹,王女士稱,如果當時可以給服務態度評級的話,她一定給一個“極佳”。
但就在王女士付完貨款收到貨物后一切都發生了很大的改變。
發生問題后,王女士與賣場的售后人員進行溝通,她表示如果不能退貨或者換貨,她希望能把洗衣機桶一起更換,“因為是洗衣機桶造成了外殼的損傷,洗衣機桶也一定有損傷”。而王女士的這種要求卻被賣場的售后服務人員一口拒絕。并稱“我們這里無法解決,你去找東芝吧”。
王女士認為,自己正是因為聽取了賣場銷售人員的建議,相信了他們的承諾,才購買了東芝的洗衣機,因此他們就有責任和義務來協調解決這件事。王女士稱,賣場售后服務人員一直拒絕她的請求,并說他們不管,讓王女士去撥打12315。還說“你以后不用來我們這買電器”。
包換期內未到貨包換權利卻不能享受延后
王女士表示,自己的洗衣機是超過了15天的包換貨期,但賣場在給自己開具發票到收到貨物就已經過去了15天,也就是王女士還沒有收到貨物就已經失去了包換的權利。王女士告訴編輯,至今新買的東芝洗衣機都沒有使用,就連包裝的外殼都沒有拆,產品卻已經發生了問題,至于性能有沒有故障,自己也無從知曉。
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條,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后依法同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現在我對東芝的產品非常失望,一個大型的家電銷售商,在客戶完成消費之后,態度發生如此大的變化讓人難以理解,那位賣場人員的話語一直在我耳邊圍繞,‘我們也不稀罕你過來消費,你以后別來我這買東西,你去電視臺曝光好了,我們不怕的’。我們小老百姓的合法權益,誰來維護呢?”王女士憤慨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