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涉嫌存在安全隱患,飛利浦宣布在中國市場召回HP4930、HP4931、HP4940三個型號的175.6萬臺電吹風。但據北京商報報道,包括部分淘寶店鋪在內,這三款問題電吹風仍在堂而皇之地銷售,商家表示,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通知他們這些產品不能銷售,他們根本不清楚召回的消息。甚至飛利浦官方網絡旗艦店,問題電吹風HP4930都沒有下架。
家電觀察家彭雄江認為,整個事件都折射飛利浦并沒有誠心召回問題電吹風的打算,包括飛利浦官網在內仍然都在銷售問題電吹風,說明飛利浦對召回事件,能推則推,能拖則拖,甚至有“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嫌疑——一方面承諾召回,一方面借助電子商務渠道銷售問題產品。對問題產品實施召回,是企業對消費者負責任的表現,但像飛利浦一邊承諾啟動召回,一邊利用其他渠道進行銷售,力圖把企業損失降到最低,是一種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的表現。
至于飛利浦中國傳訊總監張彤華所謂“2008年1月_2011年1月這三年生產的三個型號的產品有安全隱患,但2011年1月以后生產的產品無質量問題。目前還在銷售的應該就是2011年1月以后生產的產品”的說法,彭雄江認為,這是在推脫責任,極容易給問題電吹風以渾水摸魚的銷售運作空間;對飛利浦而言,負責任的作法,并不是口頭上說召回,實際上缺乏行動,而且不僅僅停留在追求渠道沒有問題電吹風在銷售,還要解決好銷售出去的問題電吹風的召回,以免產生由于質量問題,導致重大的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