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激辯管轄權異議
法制日報北京4月1日訊 記者袁定波 見習記者李娜 消費者董正偉購買了一款型號為motoA3300c3G手機,很快發現該款手機待機時間不足兩天,與摩托羅拉公開宣傳的最長200小時待機時間相差甚遠。為此,他以A3300c手機銷售中存在欺詐行為、壟斷行為將摩托羅拉(中國)電子有限公司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兩點,該案在朝陽區法院酒仙橋法庭一審開庭。
一審開庭前,被告摩托羅拉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管轄權異議申請書,認為朝陽法院對本案并無管轄權。
董正偉認為,摩托羅拉的用戶手冊中所載明的住所地為朝陽區,其售后服務中心的營業執照登記地也在朝陽。因此,朝陽區法院對該案有管轄權。被告認為,該公司在營業執照上的登記住所地為天津技術開發區,該企業的住所地與實際辦公地及其廠房等均在天津。用戶手冊上所注明的地址僅僅是其生產特定產品在北京地區的一個聯系方式。
法庭將對管轄權異議擇日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