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柳州1月28日電 (蒙鳴明 韋崇結 程鵬)廣西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近日破獲一起特大制售假酒案,搗毀在簡易出租屋內加工名牌假酒的工廠2個,繳獲五糧液、茅臺等假冒名酒700余件,涉案金額近千萬元人民幣。
自公安部去年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偽劣商品犯罪的“亮劍”專項行動以來,柳州警方積極投入該項行動中。今年1月22日,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民警獲得線索:一輛車牌號為桂BQ27××的五菱之光面包車經常運送大量名牌白酒在柳州市的一些市場銷售,售價遠低于市場正常價格,酒的來路非常可疑。
警方立即對此展開調查。經連續兩天對該面包車進行跟蹤、偵察,查清了該車的接、送貨路線、地點,逐步掌握了37歲的廣東普寧人鄭某利用該車運輸、銷售假酒的證據。1月24日上午10時,特警隊員經過縝密布控,在柳州市九頭山停車場內將鄭某截獲并傳喚回隊審查,同時還在市區內一小區抓獲了其同伙王某。
隨后,警方在鄭某租用的古亭山六座村大追屯1號、柳工大道羊汶角屯24號兩處出租房內當場查獲了大量用于制造假酒的原料、商標、包裝盒、制假工具以及假酒半成品,并分別在柳州市香榭花都3棟車庫、蝴蝶山西路38號民房、白云小區31號車庫、天和人家五棟車庫、菜園屯3號民房、航北路鑫旺小區3棟車庫等9個地點查獲假酒成品700余件。
經審訊,鄭某、王某對制售假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查,從2010年5月至今,鄭某為牟取暴利,租用了古亭山六座村大追屯1號和柳工大道羊汶角屯24號兩間民房加工、制作名牌假酒。他雇傭了王某等四人,將低價買來的低檔白酒,勾兌灌裝到回收來的五糧液、茅臺、劍南春、紅花郎、水井坊等舊酒瓶內,再使用偽造的商標、包裝盒重新包裝后,以次充好高價在市面銷售。為防止運輸銷售假酒時制假工廠被人發現,鄭某還將加工好的假冒名酒裝入標識為原味麥片的紙箱內以掩人耳目,并處心積慮地在市內另外租用了6個不同的地點存放。
目前,鄭某、王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