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趙永輝 記者賀于周報道:委托快遞公司運送電腦,到達目的地后已嚴重損壞。近日,包括廖先生在內的數位消費者因為托運電腦一事與申通快遞公司發生糾紛。
廖先生稱,去年底,他委托申通快遞公司將一臺價值3000元的電腦機箱從南昌運往贛州。“支付了65元運費,取貨時卻發現機箱左上角破裂,整體也已明顯變形。我要求對方賠償遭到拒絕。”與廖先生有相同遭遇的還有家住高新開發區的夏先生。夏先生說,托運電腦前,他曾詢問是否需要保價,“工作人員卻嫌麻煩,要求我交納相當于電腦價格10%的保價費”。最后,他還是沒有保價。目前,針對上述兩名消費者的投訴,申通快遞公司稱只能按照運費進行相應賠償。
南昌縣消協工作人員表示,貴重物品盡量避免托運,如若托運應提前保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