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消費網接到重慶一位張姓的消費者發來的投訴,他認為歐普節能燈實際使用壽命與標示使用壽命嚴重不符,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虛假宣傳的嫌疑。
這位張姓的消費者稱:其于2008年5月2日聽信歐普節能燈外包裝上使用壽命8000小時的宣傳標示,花12元購買了一只型號為OP-JN-2U-13W-E27-白的節能燈用于家庭廚房照明,中途損壞后因為未到1年使用時間,經銷商同意更換了一只新的同型號的節能燈,但第二只節能燈仍只使用到2009年10月6日便再次損壞,且經銷商不同意再次更換。兩只節能燈累計使用天數為520天左右,按每天使用4小時計算,累計使用壽命為2080小時,只及廠家外包裝標示使用壽命的1/4。
該消費者認為,廠家外包裝標示的產品使用壽命存在虛假宣傳,誤導其聽信后購買了該產品,而實際使用壽命遠遠沒有達到標示使用壽命,因此,消費者要求廠商及經銷商退還購買節能燈的款項或按實際使用壽命(每只實際使用壽命1000小時),再補給6只該型號節能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