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提醒:銀行賬戶應設置密碼
羊城晚報訊 記者楊輝、通訊員崔杰鋒報道:廣州一名銀行職員,發現一個儲戶賬戶有錢,但很少使用,遂偽造存折取走儲戶錢財。此后,該銀行職員由于心虛,將錢退了回去,不過由于貪婪,再次將錢取出,最后被儲戶發現。日前,廣州市某商業銀行前職員曾某某被番禺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曾某某在2004年至2006年任廣州市某商業銀行番禺一分理處的負責人,期間,曾某某利用職權查詢發現一個儲戶的賬戶極少有資金出入,且該儲戶也沒有預留取款密碼,賬戶里余額有7萬多元人民幣。曾某某于是動了歪念,用一舊存折,用透明膠粘貼的方法,將原戶名粘走,之后手工改為該儲戶的名字,再私刻另一業務員的印章后蓋上存折。改造完存折后,曾某某利用其負責人的權限進入操作系統,把梁某某的存折磁條信息重新讀入到其偽造的存折磁條里。用這本變造的存折,曾某某盜取了儲戶賬戶里的78000元人民幣。
在2006年2月,曾某某得知自己要調離該分理處,怕罪行敗露,于是又將籌得的78000元存入梁某某的賬戶里。到2006年6月,曾某某辭職。2007年10月,曾某某得知梁某某賬戶里的錢并沒有取走,于是用偽造的存折再次將梁某某賬戶的78000元人民幣取走花掉。直到2010年10月,儲戶去銀行取錢時,才發現其賬戶里的錢被冒領,本案遂案發。經辦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銀行賬戶應設置密碼,以免給不法之徒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