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賣的是進口食品,就是過期了也能吃。”這是市民賈先生上月23日在馬莎百貨退貨時得到的回答。
市民投訴:馬莎百貨南京西路店23%食品快過期 早報調查:茶葉保質期基本到本月底
實習生 余悠媛
“我們賣的是進口食品,就是過期了也能吃。”這是市民賈先生上月23日在馬莎百貨退貨時得到的回答。
上月22日,賈先生在馬莎百貨南京西路店(馬莎百貨系英國零售商,總公司位于倫敦,2008年10月在上海南京西路開門店)購買了三盒紅茶,買回家一看,紅茶還有一個月就過期了,賈先生想換貨,但遭到馬莎客服的拒絕,對方還強調“進口食品就是過期了也能吃”。
早報記者隨后調查發現,馬莎一貨架全架包裝茶都是快過期的。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商家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集中陳列或做出醒目提示。法律人士表示,馬莎的這類做法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進口食品過期也能吃?
上個月22日,市民賈先生在馬莎百貨南京西路店購買了三大盒紅茶,買回家才發現,紅茶的保質期是2011年2月28日,也就是說,還有一個多月就過期了。于是次日,他拿著紅茶去馬莎百貨換貨,沒想到遭遇客戶經理冰冷的拒絕——“我們公司規定不能換就是不能換,再說了,我們賣的是進口食品,就是過期了也能吃。”
由于自己從事市場營銷的研究工作,賈先生事后對馬莎百貨店在售食品進行了抽樣調研,在總共20多件食品樣本中,有23%的食品即將到保質期,其中還包括嬰幼兒食品。
市民洪小姐也向早報反映,今年1月底在馬莎買過錫蘭茶和肯尼亞茶,保質期也是到2月28日。“當時買的時候也沒有注意到,后來還是朋友提醒我的,結果我就每天兩包兩包地喝,終于趕在保質期限內喝完了。”
食品快過期不作提示
馬莎百貨銷售“臨界食品”有沒有向消費者作出特別提示?早報記者分別于2月9日、2月20日和2月23日分別前往馬莎百貨4樓的進口食品超市查看,發現銷售的部分食品確實臨近保質期。
4樓的超市食品大致分為巧克力糖果類、酒類、冷凍食品類、兒童食品類、餅干類、茶類以及果醬面粉類。記者在糖果類、餅干類、面粉類和茶類里均發現了“臨界食品”,例如,濃縮烘培黑咖啡粉的生產日期為2010年2月25日,保質期至2011年2月28日;鹽焗腰果的生產日期為2010年11月20日,保質期至2011年3月1日,在茶類貨架上,記者發現全架包裝茶都是快過期的,像肯尼亞茶包、英國伯爵茶包等的保質期基本都在2月底。
對于“臨界食品”,國家工商總局曾于2007年10月29日發布《關于規范食品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的指導意見》,其中特別提出:商家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集中陳列或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
然而在馬莎百貨現場,記者沒有發現商家對這些“臨界食品”集中陳列,更沒有發現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不少“臨界食品”和其他食品放在一起銷售,顧客選購時如果不是特別留意,往往就會買到“臨界食品”。
馬莎高層推托未回應
記者昨天致電了馬莎百貨南京西路店,市場部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對此事并不了解,無法給出回復,并表示相關負責人出差去了國外,記者隨后又多次撥打了那位負責人的手機,一直無人應答。
不過記者也注意到,馬莎百貨其中一部分“臨界食品”的保質期本身就不長,比如巧克力脆心餅干的生產日期為2010年11月01日,保質期至2011年3月30日,保質期限本身只有5個月,由于原產地在英國,涉及中間運輸等環節,可能易變成“臨界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