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關,市民消費熱情高漲,也有一些不法商家蠢蠢欲動。昨日,武漢市物價局公布十大價格欺詐案例,提醒市民看清“讓利”,防范各種價格欺詐行為。
從欺詐案例看,主要為虛假打折、虛假優惠。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虛假折價
某超市去年9月銷售休閑包時,標價簽上標示:零售價198元;其標示牌上標示:全場休閑包6.8折,并且標價牌上還標明,“此價格為折后價”。經查,該商品降價促銷前一周在其賣場內的銷售價格仍為198元。
解析:“折后價”是與“原價”對比。此案例中,折后價與原價相同,構成“虛假折價”的價格欺詐行為。
案例二:虛假優惠
某百貨商場去年9月銷售兩款沙馳牌女式皮鞋,標示價分別為698元、588元,這兩款商品做4.5折的促銷活動。經查實,以上商品均無標示價格的銷售記錄。
解析:經營者標示的價格等于或者高于本次優惠折價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最低價,即為“虛假優惠”的價格欺詐行為。
案例三:虛夸標價
去年7月,某超市在廣告中標示:本店促銷期間銷售的蔬菜、水果等商品的價格全市最低。經價格對比調查,發現該超市經營的蔬菜和水果比同類經營者高出0.05-0.20元。
解析: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交易,屬于“虛夸標價”的價格欺詐行為。
案例四:隱藏附加條件
某消費者到武漢市某酒店就餐,餐后結賬時被告知要收取每人2元的“茶位費”,消費者提出疑議。經調查,該店收取“茶位費”規定,既未在點菜簿上標示,也未在酒店店堂內公示。
解析:該案例中,銷售商品和提供的服務帶有價格附加條件,卻不標示,構成“價格附加條件”的價格欺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