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許 巍)認為自己購買的泰迪熊原產地不是標簽上注明的德國,消費者周先生以欺詐為由將銷售商北京安賓安蒂商貿有限公司及其國內代理商北京依蝶服裝貿易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雙倍返還貨款,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近日判決被告退還貨款。
2008年4月21日,周先生購買了一個淺棕色泰迪熊鑰匙鏈,價格129元。同年11月29日,其在另一個店購買了一個價格499元的泰迪熊。上述兩款泰迪熊標示上注明原產地均是德國,國內代理商為北京依蝶服裝貿易有限公司。
周先生起訴稱,他從朋友處得知Steiff泰迪熊中只有經典系列的泰迪熊為德國制造,而他購買的并非經典系列,產地應是在亞洲。2009年1月5日,周先生在公證人員的陪同下,前往朝陽區國貿商城地下一層購買了一個價格為449元的泰迪熊,產地注明為德國。
周先生認為,安賓安蒂公司以及依蝶服裝貿易公司偽造產地的行為構成了欺詐,故要求雙倍返還貨款1156元,賠償公證費2020元,并在新浪網和新民華僑網上公開道歉。
兩被告辯稱,泰迪熊上的產地標注沒有錯誤,所有的東西都是從德國進口的。
法院認為,由于在確定原產地時并非僅僅依據生產國這一單一標準進行認定,周先生現有的證據不足以認定涉案泰迪熊的原產地并非德國,加之涉案商品均系從德國直接進口,依蝶服裝貿易公司作為進口商和經銷商已盡到初步的審查義務,周先生未能舉證證明安賓安蒂公司、依蝶服裝貿易公司有欺詐的故意和行為,故其要求被告雙倍返還貨款,于法無據,不予支持。同時,考慮到被告作為經銷商,在其經銷的玩偶熊標簽上有“原產地:德國”的標識,但其未能舉證證明涉案商品已經獲得了有關原產地的證明文件,故被告的標識行為確實存有瑕疵,法院對原告要求退還貨款的請求,予以支持!吨袊|量報》
許 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