閬中查處兩起虛假宣傳家電產品違法行為
本報訊 日前,閬中市工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分別對自然人何龍、閬中市華美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停止虛假宣傳家電產品的違法行為,分別處罰款1萬元、1.5萬元。
今年3月29日,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對設在閬中市東方廣場的“中國電信”合作營業廳依法進行了執法檢查,發現何龍在銷售“海爾系列”筆記本電腦時,在其營業廳外的玻璃墻上發布內容為“賀海爾潤眼電腦榮獲全國下鄉單型號第一”等廣告宣傳文字,并以其廣告宣傳內容向消費者進行產品介紹和推薦產品,且不能提供宣傳依據和有效的證明文件。
今年3月31日,執法人員在張飛南路檢查時,發現華美商貿有限公司門市部銷售的“美的Midea”全自動洗衣機機身上張貼有標注“抑制細菌生長,抗菌率高達99℅”等字樣,宣傳其商品具有抑菌、殺菌手段、功能、效果作用,其標價簽上,也標注有“抗菌殺菌功能”字樣,但該公司不能提供能證明上述宣傳內容真實、合法、有效的文件。
閬中市工商局在調查取證后認為,何龍、華美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規定,分別構成了“對商品的質量、性能作虛假宣傳”的違法事實。 (趙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