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陶先生得知北京各大拍賣行可以陸續拍賣字畫、瓷器等玩物。于是,陶先生便翻出二三十年前中外出版的各種藝術類圖書、小瓷器、舊錢幣等。
隨后,陶先生背著幾十斤的藏品來到東方佳琦拍賣行,接待他的工作人員看過藏品后,稱“大部分都能拍”。于是,陶先生決定留下31件藏品,拍賣行現場便給出了72萬元的估價。陶先生在交完10000元圖錄費后,便回家了。
拍賣會結束后,陶先生來到拍賣行,工作人員介紹“這次拍賣成交了一半多拍品”,但陶先生的拍品都流拍了。
接到投訴后,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辦向東方佳琦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了解情況,對方稱不可能每個拍賣公司的拍品都成交,某些拍品沒有成交,造成流拍是正常現象。
收取陶先生的圖錄費后,他們在公司網站、書刊、各類雜志做了廣告,在報紙上發布了拍賣信息,沒有違法。
拍賣有哪些程序,委托人應該支付哪些款項?
目前,越來越多的玩家熱衷于收藏拍賣,拍賣公司也敞開大門為玩家提供拍賣服務。“東方佳琦”介紹說只要玩家有拍賣需求,他們都可以代為拍賣。拍賣前,拍賣人應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拍賣合同。
委托人在拍賣開始前可以撤回拍賣物品,但需向拍賣人支付約定金;未作約定的,委托人應當向拍賣人支付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
拍賣成交后,委托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例未作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買受人各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拍賣未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約定的費用;未作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
(投訴來源于中國質量萬里行新聞網“我要投訴”欄目)